行業動態
合肥市音樂作品版權代理哪家好,恩凡深耕知識產權領域十年,大家有任何版權專利方面的問題歡迎聯系小編。下面小編介紹一下音樂版權音樂作品版權的常見類型。正確使用音樂版權內容,控制法律風險,首先需要明確其存在的幾種主要形式。
代理免費咨詢:18715034835 (微信同號)
(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
1、音樂作品類內容: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第3項的規定,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最常見的音樂作品表現為曲譜和歌詞,曲譜可以和歌詞分離單獨構成作品,歌詞也可以單獨構成文字作品。
2、音樂錄音制品類內容: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條第2項的規定,錄音制品是指任何對表演的聲音和其他聲音的錄制品。音樂錄音制品,因其獨創性不足,無法獲得與音樂作品同等水平的保護,而落入鄰接權保護范疇。我們日常接觸最多的音樂呈現方式,除了現場表演,就是錄音制品。錄音制品通常以黑膠唱片、磁帶、CD、數字版本等多種格式存儲,其承載了音樂作品的具體表達。
3、音樂視聽類內容:包括音樂類電影作品和類電作品、錄像制品等。與錄音制品類似,錄像制品因其獨創性不足,無法獲得與電影作品、類電作品同等水平的保護。例如,KTV播放和演唱用的各種音樂視頻版本(常見的包括音樂MV、Live版、微電影等)即為該類內容;而時下大熱的各種音樂類綜藝節目,通常歸屬于類電作品。因此,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從版權角度看音樂內容,主要包括音樂作品、電影(類電)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