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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湖北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政策匯總,2024年申報條件與扶持獎勵情況解析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7/13     瀏覽次數:    

      關于湖北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政府有哪些扶持獎勵政策做一個簡單的匯合,提供參考,政策點為獎勵優惠政策內容,政策依據則是小編搜集的政策,并附上申報條件,提供一個方向,感興趣的可以直接聯系項目老師咨詢具體項目實施情況,專業針對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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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點】

      對投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創投機構,引導基金優先參與 跟投, 參股比例可提高到 30%,并對社會資本予以讓利, 可協議約定 5 年內原值退出。建設服務跨行業、跨領域的綜合型技術創新平臺, 省財政一次性給予建設資助最高 1000 萬元, 每年根據績效評價結果 分類給予獎補。對購買先進技術成果并在鄂轉化、產業化的企業, 省、市財政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給予 10%補助、單個企業 最高 100 萬元。

      【政策依據】

      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創新相關政策措 施的通知》(鄂辦發〔202119 )關于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財稅

      金融措施第五條

      【政策點】

      對購買先進技術成果并在鄂轉化、產業化的企業,省市財政按 其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額給予 10%補助、單個企業最高 100 萬元。

      【政策依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強省建設 的意見》(鄂發〔202120 )第四條第十二點

      【政策點】

      引導我省高校院所面向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開展應用技術成 果研發和轉化,經認定的轉化項目, 根據項目產品(服務)年度銷 售情況, 在政策有效期內享受湖北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扶持資 金,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獲得 100 萬元扶持資金。

      【政策操作】

      ()認定條件:

      申報主體應為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 型中小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 ), 近兩年無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 重環境違法、科研失信行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 信名單。

      申報轉化項目的科技成果須為首次實現轉化并形成樣品、樣機 或服務的項目,同時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通過聯合開發、技術轉讓/許可、技術入股等方式承接高 校院所科技成果。

      2.項目的核心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項目的總體技術與其它同類產品(服務)相比具有良好的 創新性和先進性,并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

      3.項目的核心技術擁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 的類型包括:近 3 年內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不含國防專利)、植 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近 2 年內登記的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 作權。項目的知識產權應當是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 方式,獲得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獲得 1 類、 2 類新藥證書, 且在新藥監測期的項目, 項目的知識 產權不受上述年限限制,在專利權期限內即可申報。

      4.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應有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產品創新性查詢報 告或產品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文件、第三方出具的產品質量 性能檢測報告或者相關證書、用戶使用(試用)報告等。屬醫藥、 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 理要求的,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屬 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5.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服務)屬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 圍內。

      優先支持原創性科技成果的轉化,優先支持國家和本省重點領 域關鍵技術攻關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優先支持產業鏈核心環 節、占據價值鏈高端地位的成果轉化。

      申報項目屬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2.低水平重復、單純擴大規模或基本建設的項目。

      3.一般性的工藝改進或產品改型所形成的產品(服務)4. 已形成規模銷售(提供)的成熟產品(服務)

      ()經認定的轉化項目, 根據項目產品(服務)年度銷售情 況,在政策有效期內享受湖北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扶持資金。 具體如下:

      1.轉化項目上年度實現銷售收入在 500 萬元()以下的部分, 按其銷售收入的 2.0%計算;銷售收入在 500 萬元至 1500 萬元() 的部分,按銷售收入的 1.2%計算;銷售收入 1500 萬元以上的部分, 按銷售收入的 0.8%計算,單個項目年度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 100 萬 元。

      轉化項目的銷售收入,應為銷售項目產品所產生的直接銷售收 入。

      2.經認定的轉化項目,自項目認定次年起三年內,第一年全額 扶持,后兩年減半扶持。

      3.單個企業每年享受扶持資金不超過 100 萬元。

      【政策依據】

      《湖北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與扶持暫行辦法》(鄂科 技規〔20201 )第五條和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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