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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 2024年申報條件、補貼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7/14     瀏覽次數:    
      2022年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條件是什么?補貼政策如何?關于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補助的內容,想申報的企業可看看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的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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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條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三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的中小工業企業及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軟件信息技術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認證、研發設計、倉儲物流等)。
      (二)重點培育的骨干企業,在技術、市場、質量、效益等方面處于本區域內同行業領先水平,具備先進性和示范性。最近兩年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0%。
      (三)企業主業突出,產品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顯著,具有生產專業化、經營精細化、產品特色化、技術高新化、管理現代化和品種系列化等特征,尤其是在全國、全省同行業中排名靠前、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50%以上的企業;
      (四)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1項以上,并在生產中應用。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五)2020年度銷售收入達2000萬元以上。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
      1. 往年已被認定為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不得重復申報;
      2. 在申請或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3. 近三年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行為的;
      4. 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附: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創新動能的活力主體,是補鏈強鏈的中堅力量,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載體。為深入貫徹X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國家進一步培育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工作要求,推動我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量和質量“雙提升”,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
      以推動制造業做優做強為主線,以產業鏈強鏈、補鏈、延鏈為主攻方向,用系統性思維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行動,引導鋪天蓋地的中小企業不斷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迅速成長為頂天立地的頭部企業。強化協調配合,上下聯動,分層培育,共同發力,力爭“十四五”期間將我市打造為有重要影響力的“專精特新”名城,建設“喬木”參天、“灌木”茁壯、“苗木”蔥郁的產業和創新生態。
      二、工作目標
      遵循“雙創→高成長小微→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成長路徑,持續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通過精準培育,力爭到2025年,全市培育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700家以上,梯度爭創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60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5家;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全覆蓋,上市掛牌、輔導報會135家,催生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企業達到30家。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實施苗圃培育行動。
      1. 培育更多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創業蕪優”倍增效應,發揮創客中國、創響中國、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等創業創新平臺作用,培育更多創新型企業,孵化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圍繞十大新興產業“雙招雙引”,吸引更多龍頭企業、重大項目、高端團隊加速集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市人社局、市RC集團)
      2. 建立培育苗圃。各縣市區、開發區深入挖掘,建立分層分級、動態跟蹤管理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種子庫,形成培育苗圃;至2025年底在庫企業數達到1200家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
      3. 建立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庫。各縣市區、開發區全面摸排梳理骨干企業,建立50戶左右的市級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庫,每年動態調整。申報省單項冠軍培育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原則上從市單項冠軍培育庫中擇優推薦。對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包括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支持政策納入《蕪湖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體系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二)大力實施“精準招引”行動。
      4. 發揮“專精特新”企業在強鏈延鏈補鏈中的作用,加大精準招引力度,力爭一批優秀企業落戶蕪湖,進一步推動產業鏈群建設。至2025年,招引省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家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
      5. 對整體搬遷到我市的招商引資企業,屬于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保留其稱號;對屬于省外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直接認定為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并鼓勵申報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述企業根據相關規定,享受我市相關扶持政策。對成功招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載體單位,分別按每戶給予30萬元或10萬元、最高100萬元的激勵資金,專項用于所在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扶持。(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中心)
      (三)大力實施技術改造行動。
      6. 大力實施《蕪湖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制造業“碳達峰、碳中和”專項行動方案和升級技改方案。開展工業互聯網診斷、規上工業企業智能制造診斷、節能診斷。至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智能化診斷和技術改造全覆蓋。(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
      7. 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智能化、數字化改造,每年認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200家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
      8. 激發“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投資活力,各縣市區、開發區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設備投入、軟件投入在《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獎勵的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
      (四)大力實施創新升級行動。
      9. 聚焦十大新興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需求,建立“揭榜掛帥”機制,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圍繞關鍵核心技術進行攻關,破解“卡脖子”問題,補齊重大短板,力爭進入安徽省“工業強基任務表”“關鍵技術攻關目錄”,推動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整體躍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10. 鼓勵各類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爭創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機構和平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11. 統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上市企業培育互聯互通,形成接續培養工作機制,引導“專升高”“高升專”“專改股”“股上市”。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訓,力爭到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全部成為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五)大力實施金融賦能行動。
      12. 至2025年,蕪湖市金融機構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達200億元。(責任單位:人行蕪湖市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蕪湖監管分局)
      13. 深化開展金融支持制造業攻堅行動,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白名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產品創新,支持“專精特新貸”“技改貸”“科創貸”等專屬金融產品“增量擴面”,推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提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首貸率、續貸率和獲得感。(責任單位:人行蕪湖市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蕪湖監管分局)
      14. 爭取省市引導基金及國有資本、相關產業資本等,通過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同設立“專精特新”基金,首期2億元,逐年增加,上不封頂。主要投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苗圃企業”。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加大對上市后備企業的跟投力度。鼓勵社會資本加大對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投融資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建投公司,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5.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執行擔保費率減、免政策。對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擔保的融資擔保機構,積極爭取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擔保費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民強擔保集團,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6. 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擔保融資,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自中小企業提出確權請求之日起30日內確認債權債務關系。(責任單位:人行蕪湖市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蕪湖監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7. 搶抓北交所成立的新機遇,整合各方資源,完善要素保障,全力打造北交所“蕪湖板塊”,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掛牌后備庫,提供“管家式”服務,積極幫助后備庫企業對接資本市場。至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掛牌(含省四板)、輔導備案達135家。對上市培育企業,采取“一企一策”等方法,化解企業在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各類問題。(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8. 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抱團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券(雙創債)、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創投基金類企業債券。(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蕪湖市中心支行)
      (六)大力實施品牌打造行動。
      19. 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主導制定、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支持馳名商標認定、省“皖美品牌示范企業”認定、“蕪湖智造”品牌認證,支持申報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蕪湖老字號。引導企業參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視集中宣傳活動,提高品牌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局)
      20. 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各類展會,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搭建產品、技術展示平臺,助力拓展國內外市場。(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貿促會)
      21. 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全市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活動。列入《安徽省三首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產品投標時,招標單位不得提出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標項目實際需要或套用特定產品設置評價標準、技術參數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公管局)
      (七)大力實施服務“蕪優”行動。
      22. 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RC需求摸底調查,發揮RC集團作用,幫助招引所需各類RC。對招引的各類RC落實我市RC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RC辦、市教育局、市RC集團)
      23. 建立在庫企業掛鉤服務制度,各縣市區、開發區加強與企業的日常溝通聯系,幫助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做到“好時不擾、難時出手”。(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4. 實施服務企業“百分之一工作法”,重點圍繞技術、能源、用工、物流、稅費、融資等利潤影響主要因素,更加精準有效推動降本增效。適時召開“專精特新”專場企業座談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5. 依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聯盟、服務機構聯盟、新經濟聯合會以及企業聯合會等,匯集一批全國知名服務平臺或機構,嵌入嫁接本市市場平臺,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各類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26. 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企業開展全生命周期診斷,開展企業經營管理RC及股東(實際控股人)的體悟實訓,吸引全國性的各類論壇在蕪湖舉辦,營造良好的氛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27. 完善“1+9+N”企業服務平臺體系,支持公共服務平臺、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及入庫企業提供技術創新、上市輔導、數字化智能改造等公益服務。推動供應鏈市場營銷創新模式,催生培育生產性服務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28. 為每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配備一名服務專員,一企一策,精準培育。開展“專精特新萬企行”活動,對全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地走訪,依法依規為企業解決困難。(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局)
      四、保障措施
      29.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加強對縣市區、開發區“專精特新”發展工作的指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奮力實現工作目標。各縣市區、開發區相應成立領導小組,負責挖掘優質企業,指導、組織和協調企業朝“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合力推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
      30. 合力扶持促進發展。各部門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科技部門要幫助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開展產學研合作,鼓勵企業承擔相關科技專項;執法部門要為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保護企業品牌、知識產權,打擊假冒、侵權行為;財政部門做好獎勵資金保障工作;RC部門要積極幫助企業引進急需RC;宣傳部門要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企業和企業家創新發展、追求卓越的典型事跡,引導更多的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
      31. 加強考核激勵。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考核機制,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開發區,作為市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工業經濟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對任務完成好的縣市區、開發區在考核中予以加分。鼓勵各縣市區、開發區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激勵機制。
      32. 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總結“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經驗,樹立一批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標桿和典型,充分利用網站、公眾號等各類媒體,通過編印典型案例、組織企業學習交流等多種形式,開展專題宣傳,引導和帶動全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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