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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阜陽市省級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開啟,那么在這里,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阜陽市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條件材料及申報時間等細則,如果阜陽市各區縣企業想要申報該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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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陽市省級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范圍及條件
集中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產品流通服務體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領域項目,申報條件參照《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執行。項目應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建成,持股時間計算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不容許多個項目打包申報、同一項目重復申報。
二、阜陽市省級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材料
(一)縣(市、區)供銷社、財政部門聯合申報文件;
(二)項目申報文件、申報表、項目責任書、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績效目標表;
(三)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2024年7月10日以后的項目單位出資人及出資額證明(工商注冊信息查詢單原件及實繳資本的相關證明)。若項目單位是供銷社企業出資的,應同時出具該企業的工商注冊信息查詢單原件及實資到位的相關證明;
(四)項目承擔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五)申請財政補助的項目需提供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報告和已實施發生的投資(支出)發票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六)工程建設類項目需有關部門對項目工程的批復文件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證明項目建設合法合規性資料,竣工決算審計報告、項目施工合同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七)能夠說明項目概況的實景照片(注明地址、名稱);
(八)當地供銷社牽頭現場踏勘后填寫的項目勘查驗收情況表;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十)文本格式及裝訂要求。申報材料按A4紙張規格打印裝訂。申報材料應一次報送齊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三、阜陽市省級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合作,高質量完成2024年度省級“新網工程”項目工作。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的,一經查實,將收回專項資金,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二)加強項目績效管理。各縣級供銷社、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專項資金績效目標、運行監控、績效評價與結果運用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明確每個環節的主體責任,科學制定評價指標,組織開展本級項目績效評價,尤其要在社會效益上多下功夫,指導企業注意數據實例的搜集、分析和總結提煉。績效評價報告于下一年度4月底前報送市供銷社。
(三)按時申報。各單位于2024年8月1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項目資料聯合行文報市供銷社、市財政局,市供銷社直屬企業直接報市供銷社、財政局。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同時報送電子版(附件掃描報送),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附件:《阜陽市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省級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促進我市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以下簡稱“新網工程”)加快發展,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印發<安徽省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皖財建〔2019〕286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皖政〔2011〕11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新網工程”專項資金,是指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下達,用于我市供銷合作社系統“新網工程”建設的專項補助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管理遵循公開、擇優、規范、高效原則,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突出服務三農的宗旨。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 資金支持范圍和支持方式
第四條 項目申報單位須為供銷合作社所占股權(折算后)比例大于25%且為第一大股東的法人企業,同時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項目申報單位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無違法違紀記錄,信用記錄良好,產權清晰,管理規范;
(三) 項目單位須具備與開展業務相匹配的經營管理團隊,擁有與申報業務相關的基礎和運營能力,能夠管好用好專項資金,資質證照齊全;
(四)對國家級和省級貧困縣申報的項目和資金,將優先予以扶持,相關準入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對第七條規定的已建成項目可以放寬為投資進度達到三分之一以上項目,分配給國家級貧困縣項目資金總量增幅不低于省級下達我市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為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鄉村綠色生態服務、農村電子商務、現代農資綜合服務、農村流通服務體系創新6個方向,具體包括:
(一)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向支持范圍具體包括: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改擴建,農產品種植養殖及加工基地改擴建,農產品(日用消費品)物流配送基地及相關設施改擴建,農產品(日用消費品)社區店、展銷點等銷售終端改擴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綜合服務社改擴建,農資、農產品經營企業農化科技服務體系、農產品市場信息收集與發布、質量安全服務體系等公益性服務場所改擴建。
(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方向支持范圍具體包括:農產品批發市場改擴建,交易廳棚、分揀加工、分撥調度、倉儲物流及廢棄物處理等設施升級改造;冷鏈倉儲物流配送設施建設;檢驗檢測系統和質量安全追溯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電子交易結算等信息化系統建設。
(三)鄉村綠色生態服務方向支持范圍具體包括:城鄉社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分揀加工中心和集散市場產業園建設及升級改造;有機農藥化肥(原藥、原料)先進生產線,病死禽畜糞污無害化處理等防治農業面源污染項目。
(四)農村電子商務方向支持范圍具體包括:農村電商倉儲物流體系建設、農村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大數據平臺建設、農產品電商產業園建設、特色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合建設、與農村電商相關的農產品供應及初加工項目和其他農業產業電商發展項目。
(五)現代農資綜合服務方向支持范圍具體包括:農資現代物流配送中心和網點改擴建;直供、飛防等新型農資供給和服務設備建設;提升農資物流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設。
(六)農村流通服務體系創新方向支持范圍具體包括:農資生產供應一體化、農產品收購加工一體化、貿工農一體化、現代農業項目。
(七)省供銷合作社會同省財政廳確定的其他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領域等項目。
第六條 專項資金采取股權投資、財政補助和貸款貼息的支持方式。
第七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上年度以來已建成項目固定資產支出及配套的專項設備支出補貼等,項目實施期不超過兩年。不得用于征地拆遷、人員經費等經常性開支以及提取工作經費。
第三章 項目申報
第八條 項目應在當年“新網工程”申報文件下發前建成,建設期原則為1-2年,重大項目分期建成,可分期申報,分期扶持。不允許多個項目打包申報、同一項目重復申報。市供銷社、市財政局根據“新網工程”建設發展規劃,發布項目申報文件,提出申報要求。
第九條 申報程序
(一)項目單位向同級供銷社申報項目,供銷社會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擇優確定上報項目,并編制申報材料上報市級供銷社審批。
(二)“新網工程”所有項目均需符合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要求。
第十條 申報材料:
(一)縣(市、區)供銷社、財政部門聯合申報文件;
(二)項目申報文件、申報表、項目責任書、項目可行性報告;
(三)工商部門出具的項目單位出資人及出資額證明(工商注冊信息查詢單原件及實繳資本的相關證明)。若項目單位是供銷社企業出資的,應同時出具該企業的工商注冊信息查詢單原件及實資到位的相關證明;
(四)項目承擔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五)申請財政補助的項目需提供竣工決算審計報告、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報告和已實施發生的投資(支出)發票復印件;
(六)工程建設類項目需有關部門對項目工程的批復文件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項目施工合同;
(七)能夠說明項目概況的實景照片(注明地址、名稱);
(八)當地供銷社牽頭現場踏勘后填寫的項目勘查驗收情況表;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九)申請銀行貸款財政貼息的項目,需提供相關借款合同(復印件)和銀行貸款利息結算清單和投資相關憑證等(復印件);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十一)文本格式及裝訂要求。申報材料按A4紙張規格打印裝訂。申報材料應一次報送齊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 各級供銷社要加強對項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項目單位嚴格執行項目管理各項制度。
第十二條 縣(市、區)供銷社負責申報項目的篩選確定,對申報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作出明確承諾,確保不存在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市級供銷社負責牽頭組織現場復核或檢查項目的真實性,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
第五章 資金分配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按項目法分配,由市供銷社牽頭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確認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績效目標符合“新網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申報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合理性,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規范性和完整性;資金分配方案由市供銷社會同市財政局根據評審結果共同研究確定。
第六章 資金管理
第十四條 項目和資金安排情況經錄入“涉企系統”比對通過后,在市供銷社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公示無異議后,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供銷社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分配縣(市、區)的“新網工程”資金由市級撥付至縣(市、區)財政局;分配市本級企業的由市級直接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
資金下達后,市供銷社按要求向省供銷社和省財政廳備案,備案內容包括:項目申報通知、專家評審程序及結果、資金下達文件、項目簡介(項目名稱、總投資、資金來源、主要建設內容、建設地點、項目開竣工期限、經濟和社會效益等).
第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及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等有關規定,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確保專項資金及時、有效、安全使用。
第十七條 市本級、縣級供銷社按照資金管理規定以及有關文件要求,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監管,并按照要求進行現場勘察驗收。縣(市、區)級供銷社將項目績效評價報告于每年2月底前上報市供銷社(市直企業直接上報市供銷社),市供銷社按照要求及時報送省供銷社和省財政廳。未按時報送評價報告的,將取消下一年度項目申報資格。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獲得專項資金的企業收到資金后,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市級、縣級供銷社、財政局負責對本地區項目執行情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績效評價和抽查工作。對故意截留、擠占、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收回已安排的專項資金,取消該企業今后申報資格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阜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阜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阜陽市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供綜字〔2018〕1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