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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關于2024年合肥市服務貿易專項資金申報條件流程以及獎勵補貼標準的內容,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來參考一下改文章,有疑惑的隨時來咨詢小編,希望對大家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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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服務貿易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和方式
(一)支持范圍
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維。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營及維護、宣傳推介。公共服務平臺是指為合肥市服務貿易、服務外包企業和相關機構提供共性技術支撐、云服務、檢驗檢測、測試、統計監測、信用建設、信息共享、品牌建設推廣、RC培養和引進、人工智能、貿易促進、知識產權、產業規劃、政策研究、智庫咨詢等公共服務的相關平臺。
(二)支持方式
按照項目建成后以事后獎補的方式進行支持。(申報資
金超過預算資金時,各項目支持資金同比例縮減)
二、合肥市服務貿易專項資金獎勵補貼標準
(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按不高于其實際投入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
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費用為平臺建設和運行必需的硬件設備和軟件購置或開發費(僅指外購,不包括自行開發)、專利使用費、軟件許可使用費等相關費用。
(二)公共服務平臺運維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不高于其實際運維費用50%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已建成的公共服務平臺服務業務類型拓展和提高服務能力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納入公共服務平臺運維費用補助范圍,原則上每個平臺運營維護費用支持年限不超過三年。
公共服務平臺運維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平臺運行中直接相關的云資源租賃、網絡租賃、設備租用、系統維護、設備維修、軟硬件升級(軟件含購置,不包括自行開發)、宣傳推介等費用。
三、合肥市服務貿易專項資金申報條件要求
1.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服務外包示范園區管理機構、中介組織和其他機構。
2.依法從事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相關業務或有服務貿易、服務外包業務背景。
3申請單位為平臺的實際投資單位。
4.申請單位按規定積極配合本市相關政府部門完成本市服務外包或服務貿易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包括行業統計監測、信息咨詢等方面)建設的相關工作。
5.所申報的項目應在申報日期之前建成并投入運營,申報項目部分或全部未享受過市級同類政策支持。
6.公共服務平臺應擁有良好的運營模式,平臺服務制度完善,有相應的工作場所及軟硬件設施,擁有對外提供服務的專業RC隊伍。
7.申報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費用支持的單位應為首次申報,平臺服務我市服務貿易或服務外包企業的數量應不少于5家;申報公共服務平臺運維費用支持的,應為已獲得建設支持資金的平臺,申報期間內服務的我市服務貿易或服務外包企業數量應不少于10家。(原則上每個申報單位限申報一個平臺)
8.公共服務平臺服務的服務外包企業已在商務部“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管理業務應用”中登記注冊。
9.申請項目實施時間及費用發生時間均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費用發生時間以實際付款銀行賬單時間為準)
10.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四、申報材料
1.合肥市服務貿易公共服務平臺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1)及申請報告(須經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報告內容包括:項目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業務范圍、財務狀況等。
2.項目實施報告。內容包括平臺設立的背景、意義、服務內容、投資情況(含平臺投資清單)、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平臺具體實施方案、建設進度安排、項目組織管理情況、平臺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實際運行效果情況、平臺完成后可提供的預期目標等。
3.項目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相應專業資質的證明文件。
4.平臺服務對象情況。申報期內服務我市服務貿易(服務外包)企業情況表(附件2),并附提供平臺服務的合同、協議或其他相關材料。
5.對于所申報項目和提供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3)及信用自查情況截圖(包括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
6.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內容包括:項目總投資(含項目投資清單);申報期間內平臺建設實際投入的費用(含項目實際發生費用支出清單(附件4),費用支出的相關合同或協議、發票、支付憑證(銀行結算單等)、記賬憑證等復印件,其中,合同或協議、發票、支付憑證、記賬憑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請按照費用支出清單中序號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號)。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