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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補貼及認定申報條件
小編這里整理了2022年雨花臺區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給予的獎勵補貼實施細則,如果有想申報2022南京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的企業,可以聯系臥濤科技小編進行咨詢。
小編這里整理了2024年雨花臺區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給予的獎勵補貼實施細則,如果有想申報2024南京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的企業,可以聯系臥濤科技小編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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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
1.數量:企業申報高企前的連續3個年度(2019-2021年),年平均數不低于5個,累計15個。
2.建議類型: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
3.授權周期參考:1-2個月。
4.獎勵政策:根據《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2021-2025年)》(雨政發[2020]122號),對在江蘇省高企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提交申請并被受理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雨花臺區關于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給予獎勵的實施細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雨花臺區科技創新資金獎補措施(試行)》 (雨政發【2020】74號)、《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 (2021-2025 年)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設立專項獎勵資金,鼓勵更多的企業積極參加高 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重點支持技術研發水平較高、經營 狀況良好、發展潛力較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高新技術企 業上規升級。
第三條 在我區注冊納稅的企業,符合支持范圍的,均有 資格享受該專項資金支持。
第 二 章 支 持 標 準
第四條 鼓勵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在江蘇省高 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提交申請并被受理的企業,給予5 萬元獎勵。
第五條 對獲得高企申報認定的企業,在享受申報補助5萬 元的基礎上再給予45萬元認定獎勵(省市區共給予不低于50 萬 元獎勵)。
第六條 高企期滿經復審通過,被重新認定為高企的,被認定當年銷售收入小于1000萬元且研發投入小于200 萬元的,省市 區共給予不低于30萬元獎勵;銷售收入在 1000萬元(含)至 2000 萬元之間,或研發投入在 200 萬元(含)至600 萬元之間的企業, 省市區共給予不低于40萬元獎勵;銷售收入大于2000萬元(含), 或研發投入大于600 萬元(含)的企業,省市區共給予不低于50 萬元獎勵。
第七條 鼓勵高企申報第三方服務機構提高工作成效。經 區級科技部門認定的高企服務機構,一個申報年度內所服務企 業正式申報高企并通過省級受理的,每服務1家企業給予0.2 萬元獎勵;一個申報年度內正式上報高企申報材料 10 家(含 10 家)以上,且高企認定通過率達到70% 以上(含70% )的,每 認定1家高企,給予1萬元獎勵。
第八條 鼓勵第三方引進市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區。引 進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對于在引進過程中起關鍵作 用的第三方,認定當年給予10 萬元的資金獎勵;認定第二年引 進企業繼續正常經營的,再給予5萬元的資金獎勵;認定第三 年引進企業繼續正常經營的,再給予5萬元的資金獎勵。支持 引進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內的企業落戶我區,對于在引 進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的第三方,每引進1家給予10 萬元獎勵。
第九條 對技術研發水平高、經營狀況良好、發展潛力較大 的高新技術企業,按每年比上年度利潤對我區經濟貢獻新增部分, 連續三年給予不高于90%的科技扶持獎勵。
第十條 對技術研發水平高、經營狀況良好、發展潛力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以 2019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基數,每年同比 上年度新增部分按15%給予運營及RC團隊獎勵。
第十一條 對新引進的省外有效期內高企,符合我區產業 發展,帶動性強的重大創新項目,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給予 綜合性政策支持。
第三章 辦理程序
第十二條 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需申報,由區科技局 會同區財政局,根據相關文件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政策中涉及到的補貼資金按區對街道(園區) 財政管理體制要求落實。
第十四條 獎勵資金主要用于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設 立研發機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引進科技創新RC等。對任 何形式的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違法行為,按相關規定處 理,同時在全區范圍內予以通報,并追回獎勵資金。
第 四 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我區此前相關政策 與本細則不一致的,按本細則執行。
第十六條 本政策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 整,則按新的政策作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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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類型: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
3.授權周期參考:1-2個月。
4.獎勵政策:根據《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2021-2025年)》(雨政發[2020]122號),對在江蘇省高企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提交申請并被受理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雨花臺區關于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給予獎勵的實施細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雨花臺區科技創新資金獎補措施(試行)》 (雨政發【2020】74號)、《雨花臺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 (2021-2025 年)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設立專項獎勵資金,鼓勵更多的企業積極參加高 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重點支持技術研發水平較高、經營 狀況良好、發展潛力較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高新技術企 業上規升級。
第三條 在我區注冊納稅的企業,符合支持范圍的,均有 資格享受該專項資金支持。
第 二 章 支 持 標 準
第四條 鼓勵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在江蘇省高 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提交申請并被受理的企業,給予5 萬元獎勵。
第五條 對獲得高企申報認定的企業,在享受申報補助5萬 元的基礎上再給予45萬元認定獎勵(省市區共給予不低于50 萬 元獎勵)。
第六條 高企期滿經復審通過,被重新認定為高企的,被認定當年銷售收入小于1000萬元且研發投入小于200 萬元的,省市 區共給予不低于30萬元獎勵;銷售收入在 1000萬元(含)至 2000 萬元之間,或研發投入在 200 萬元(含)至600 萬元之間的企業, 省市區共給予不低于40萬元獎勵;銷售收入大于2000萬元(含), 或研發投入大于600 萬元(含)的企業,省市區共給予不低于50 萬元獎勵。
第七條 鼓勵高企申報第三方服務機構提高工作成效。經 區級科技部門認定的高企服務機構,一個申報年度內所服務企 業正式申報高企并通過省級受理的,每服務1家企業給予0.2 萬元獎勵;一個申報年度內正式上報高企申報材料 10 家(含 10 家)以上,且高企認定通過率達到70% 以上(含70% )的,每 認定1家高企,給予1萬元獎勵。
第八條 鼓勵第三方引進市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區。引 進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對于在引進過程中起關鍵作 用的第三方,認定當年給予10 萬元的資金獎勵;認定第二年引 進企業繼續正常經營的,再給予5萬元的資金獎勵;認定第三 年引進企業繼續正常經營的,再給予5萬元的資金獎勵。支持 引進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內的企業落戶我區,對于在引 進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的第三方,每引進1家給予10 萬元獎勵。
第九條 對技術研發水平高、經營狀況良好、發展潛力較大 的高新技術企業,按每年比上年度利潤對我區經濟貢獻新增部分, 連續三年給予不高于90%的科技扶持獎勵。
第十條 對技術研發水平高、經營狀況良好、發展潛力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以 2019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基數,每年同比 上年度新增部分按15%給予運營及RC團隊獎勵。
第十一條 對新引進的省外有效期內高企,符合我區產業 發展,帶動性強的重大創新項目,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給予 綜合性政策支持。
第三章 辦理程序
第十二條 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需申報,由區科技局 會同區財政局,根據相關文件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政策中涉及到的補貼資金按區對街道(園區) 財政管理體制要求落實。
第十四條 獎勵資金主要用于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設 立研發機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引進科技創新RC等。對任 何形式的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違法行為,按相關規定處 理,同時在全區范圍內予以通報,并追回獎勵資金。
第 四 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我區此前相關政策 與本細則不一致的,按本細則執行。
第十六條 本政策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 整,則按新的政策作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