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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蘇州市吳中區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見申報補貼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11/2     瀏覽次數:    
      2021-2023年蘇州市吳中區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意向如下,該政策中包含多項吳中區企業可申報補貼項目,如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入庫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企業創新投入獎勵、科技創新服務相關獎勵等,那么如果吳中區的企業想要申報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中的補貼資金的話,可以隨時與臥濤科技小編聯系咨詢。
      2021-2024年蘇州市吳中區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意向如下,該政策中包含多項吳中區企業可申報補貼項目,如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入庫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企業創新投入獎勵、科技創新服務相關獎勵等,那么如果吳中區的企業想要申報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中的補貼資金的話,可以隨時與臥濤科技小編聯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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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


      一、構建創新型企業梯隊,推動高新產業發展
      1.對當年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企業獎勵1萬元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獎勵5萬元;新申報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5萬元,有效期滿重新申報認定的獎勵15萬元;新認定的省民營科技企業獎勵1萬元。
      2.對新認定的省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入庫企業、省農業科技型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的資金獎勵。
      3.對于首次列入蘇州市“獨角獸”企業名單或首次列入國際國內知名機構發布的“獨角獸”榜單的企業最高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

      二、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打造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創新體系
      4.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級重大科技平臺的單位,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省企業院士工作站,每家獎勵50萬元。
      5.對科技創新載體(大院大所),根據院所合作層級、RC團隊、項目研發投入等進行綜合評定,按市區1:1或者3:7的比例給予專項支持,對特別重大項目,給予最高1.5億元的綜合支持。
      6.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最高1億元、1200萬元支持。獎勵經費由區、鎮(區)按各50%分擔。
      7.對納入蘇州市“獨角獸”企業培育庫的企業,自入庫次年起,按照其上一年度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經稅務部門認定的研究開發費用)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研發后補助,該項政策就高不重復獎勵。獎勵經費由區、鎮(區)按各50%分擔。
      8.對連續兩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且企業研發費用年度增長2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研發費用增長額6%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300萬元。
      9.對獲得國家、省、市科技創新類獎項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企業承擔國家級科技專項的,每家給予30萬元資金獎勵;承擔省級科技專項的,每家給予20萬元資金獎勵。
      10.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的資金獎勵。獲批上級績效補助的,按1:1的比例給予每年最高80萬元績效獎勵。
      11.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資金獎勵。獲批上級績效補助的,按1:1的比例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績效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科技園(星創天地),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勵。

      三、推動科技創新服務,加速創新要素聚集
      12.對獲得市科技貸款貼息項目的企業,按貼息補助1:1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13.加大對技術轉讓和成果轉化的支持力度。技術合同年成交額達到100萬元的,按年成交額的1%給予最高10萬元的資金獎勵,年成交額達到5000萬元、1億元、2億元、4億元的,分別給予25萬元、50萬元、75萬元、10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市區聯動按技術合同交易額的25%,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其中,開展安全生產相關科技成果轉化的,優先支持。
      14.區內企業開展區外、海外離岸創新中心建設和國際研發機構建設的,根據其實質性內容和運營成效,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金獎勵。
      15.實施科技領軍RC集聚計劃,給予專項政策扶持。引進高端外國專家、獲批東吳科技企業家,給予3萬元/個先行補助;對當年度獲得市級及以上引智基地、外國專家工作室,按上級補助經費1:1的比例予以資金獎勵。
      16.對符合要求的科技服務機構:當年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且認定10家以上的,每成功認定1家高企獎勵2萬元,上不封頂。
      17.設立區級科技發展計劃(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衛生、教育、農村社發等項目),用于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類研究等科技活動。
      18.提升科技服務水平,每年投入一定的經費用于申報服務、預審輔導、專家評審、業務培訓、科技統計、綜合評價、調研報告、科技宣傳、產學研活動及各類科技會議等相關工作。

      四、附則
      19.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本意見由區政府負責解釋,區科技局、區財政局承擔具體的解釋工作。除特殊說明外,經費均由區級承擔。
      21.對于已經依據區政府的其他政策措施獲得過資金獎勵的項目,本意見不再重復給予資金獎勵。符合本意見中多條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按就高不疊加原則予以支持,相關政策若遇上級政策調整,則按上級要求執行。對于本意見中部分獎勵優于市級政策的條款,在享受市級政策的基礎上補齊差額部分。本意見中相關政策若遇上級政策調整,可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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