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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蘇省各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關于2022年江蘇省各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匯編,江蘇省常州市、徐州市、南京市、淮安市、南通市、宿遷市、無錫市、揚州市、鹽城市、蘇州市、泰州市、鎮江市、連云港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申報,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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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各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一)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1、入庫培育獎勵。推動各設區市、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設立培育資金(以下簡稱“地方培育資金”),根據地方培育資金兌現情況,對于當年度入庫企業地方培育資金已按每家不低于5萬元(含)獎勵的,省培育資金按每家5萬元給予獎勵。
2、培育期貢獻獎勵。省培育資金對處于培育期的入庫企業,根據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對企業實際貢獻在20萬元(含)以上的,按實際貢獻5%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認定培育獎勵。省培育資金與各設區市、縣(市)、省級以上高新區按照聯動的原則,給予上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不低于30萬元培育獎勵,其中省培育資金不低于15萬元,且不高于地方培育資金獎勵額度。
(二)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在我市注冊納稅的企業,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圍內,均有資格享受該專項資金支持。
1、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
3、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50萬元獎勵。
(三)蘇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培育庫新入庫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補;對在蘇州市申報,且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15萬元的獎補;對曾經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在蘇州市重新申報并再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補。各區企業的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各縣級市企業的獎補資金由各縣級市財政承擔。
(四)淮安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10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5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加強高企“梯隊”建設,對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每家 1 萬元補助。
(五)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1、無錫市
全面落實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計劃,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再一次性給予15萬元補助。
2、梁溪區
對新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濱湖區
對首次獲批的國家HJJH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4、惠山區
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 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5、錫山區
對上年度銷售500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企業申報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在申報當年給予一次性扶持3萬元,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通過后再給予2萬元支持,對申報兩次未批準的企業在以后申報中不再予以扶持;對新批準國家HJJH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新批準的省級農業科技型企業獎勵5萬元。
6、高新區
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當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7、江陰
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為省高新技術企業、省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和省民營科技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對列入省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后備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
8、宜興
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
(六)南通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省獎勵補貼經費予以1∶1配套獎勵補貼。對符合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補貼20萬元。
(七)常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50%,金壇區、武進區、常州經開區的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八)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1、泰州市
對新確認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及新認定的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2、高港區
對納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盲庫(省級后備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3萬元。對申報并獲批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再獎勵10萬元。
3、海陵區
對新認定以及到期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4、姜堰區
對新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5、靖江市
加快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培育,對當年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當年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每項給予1萬元獎勵;大力培育核心技術領先、集成創新能力強、引領產業發展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對當年入選省、泰州市創新型領軍企業,根據該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的10%給予補助,最高200萬元。
6、泰興市
① 對進入省、泰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當年研發費用的10%給予獎勵,最高3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開展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或建立海外研發機構并經有權部門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② 鼓勵企業使用或租賃共享服務平臺入網儀器開展研發活動,按企業使用或租賃全年費用的30%(高新技術企業和列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全年費用的50%)給予獎勵,最高30萬元。
7、興化市
對首次被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按國家級(含三部委認定)12萬元、省級2萬元給予獎勵,對重新認定為國家級的按首次獎勵額的50%給予獎勵。獲批省級以上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分別按國家級2萬元、省級1萬元給予獎勵;
(九)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當年度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市及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聯動的原則給予獎勵。其中,市財政給予每家企業15萬元的獎勵,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不低于市財政支持額度的原則給予相應獎勵,獎 勵資金在高企3年有效期內分年度撥付。對有效期滿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再次通過認定的,其申報過程中產生 的相關中介服務費用,納入服務券獎勵補貼范圍,高給予5萬元獎勵補貼。
(十)宿遷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8萬元;對首次獲批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十一)鎮江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入庫培育獎勵。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的培育獎勵補貼;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庫的轄市企業,由各轄市安排培育資金給予支持。認定培育獎勵 。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5萬元 獎勵資助;對轄市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0萬元獎勵資助。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獎勵資助。
(十二)鹽城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地方財政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首次達標申報的企業每家給予6萬元“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券”獎勵補貼。對 市區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地方財政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 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
(十三)連云港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以下簡稱"入庫培育企業")給予5萬元培育獎勵。對入庫培育后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第二次及以上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
(十四)徐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大力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引培計劃,制定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備選庫,對首次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同級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推動廣大小微企業向高成長、新模式與新業態轉型。
上述就是2024年江蘇省各地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申報細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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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各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一)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1、入庫培育獎勵。推動各設區市、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設立培育資金(以下簡稱“地方培育資金”),根據地方培育資金兌現情況,對于當年度入庫企業地方培育資金已按每家不低于5萬元(含)獎勵的,省培育資金按每家5萬元給予獎勵。
2、培育期貢獻獎勵。省培育資金對處于培育期的入庫企業,根據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對企業實際貢獻在20萬元(含)以上的,按實際貢獻5%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認定培育獎勵。省培育資金與各設區市、縣(市)、省級以上高新區按照聯動的原則,給予上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不低于30萬元培育獎勵,其中省培育資金不低于15萬元,且不高于地方培育資金獎勵額度。
(二)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在我市注冊納稅的企業,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圍內,均有資格享受該專項資金支持。
1、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
3、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50萬元獎勵。
(三)蘇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培育庫新入庫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補;對在蘇州市申報,且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15萬元的獎補;對曾經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在蘇州市重新申報并再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補。各區企業的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各縣級市企業的獎補資金由各縣級市財政承擔。
(四)淮安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10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5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加強高企“梯隊”建設,對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每家 1 萬元補助。
(五)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1、無錫市
全面落實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計劃,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再一次性給予15萬元補助。
2、梁溪區
對新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濱湖區
對首次獲批的國家HJJH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4、惠山區
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 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5、錫山區
對上年度銷售500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企業申報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在申報當年給予一次性扶持3萬元,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通過后再給予2萬元支持,對申報兩次未批準的企業在以后申報中不再予以扶持;對新批準國家HJJH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新批準的省級農業科技型企業獎勵5萬元。
6、高新區
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當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7、江陰
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為省高新技術企業、省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和省民營科技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對列入省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后備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
8、宜興
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
(六)南通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省獎勵補貼經費予以1∶1配套獎勵補貼。對符合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補貼20萬元。
(七)常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50%,金壇區、武進區、常州經開區的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八)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1、泰州市
對新確認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及新認定的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2、高港區
對納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盲庫(省級后備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3萬元。對申報并獲批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再獎勵10萬元。
3、海陵區
對新認定以及到期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4、姜堰區
對新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5、靖江市
加快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培育,對當年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當年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每項給予1萬元獎勵;大力培育核心技術領先、集成創新能力強、引領產業發展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對當年入選省、泰州市創新型領軍企業,根據該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的10%給予補助,最高200萬元。
6、泰興市
① 對進入省、泰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當年研發費用的10%給予獎勵,最高3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開展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或建立海外研發機構并經有權部門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② 鼓勵企業使用或租賃共享服務平臺入網儀器開展研發活動,按企業使用或租賃全年費用的30%(高新技術企業和列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全年費用的50%)給予獎勵,最高30萬元。
7、興化市
對首次被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按國家級(含三部委認定)12萬元、省級2萬元給予獎勵,對重新認定為國家級的按首次獎勵額的50%給予獎勵。獲批省級以上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分別按國家級2萬元、省級1萬元給予獎勵;
(九)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對當年度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市及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聯動的原則給予獎勵。其中,市財政給予每家企業15萬元的獎勵,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不低于市財政支持額度的原則給予相應獎勵,獎 勵資金在高企3年有效期內分年度撥付。對有效期滿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再次通過認定的,其申報過程中產生 的相關中介服務費用,納入服務券獎勵補貼范圍,高給予5萬元獎勵補貼。
(十)宿遷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8萬元;對首次獲批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十一)鎮江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入庫培育獎勵。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的培育獎勵補貼;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庫的轄市企業,由各轄市安排培育資金給予支持。認定培育獎勵 。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5萬元 獎勵資助;對轄市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0萬元獎勵資助。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獎勵資助。
(十二)鹽城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地方財政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首次達標申報的企業每家給予6萬元“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券”獎勵補貼。對 市區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地方財政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 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
(十三)連云港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以下簡稱"入庫培育企業")給予5萬元培育獎勵。對入庫培育后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第二次及以上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
(十四)徐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大力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引培計劃,制定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備選庫,對首次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同級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推動廣大小微企業向高成長、新模式與新業態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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