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eldset id="g0c0k"><input id="g0c0k"></input></fieldset>
    • 今天是2022年3月2日 星期三,歡迎光臨本站 

      行業動態

      茶葉門店補貼!宣城市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11/7     瀏覽次數: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兩強一增”行動)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農計財函〔2022〕393號)文件要求,為拓展我市茶葉銷區市場,推動區域公用品牌“走出去”,提升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現就我市茶葉經營主體在省外開設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予以補貼。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補貼方案。
      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兩強一增”行動)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農計財函〔2024〕393號)文件要求,為拓展我市茶葉銷區市場,推動區域公用品牌“走出去”,提升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現就我市茶葉經營主體在省外開設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予以補貼。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補貼方案。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科技成果評價、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一、宣城市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補貼實施對象
      對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的茶葉經營主體。
      二、宣城市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補貼申報條件
      1.在宣城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茶葉經營主體;
      2.在省外展銷中心(門店)突出宣城市內區域公用品牌形象,展示和銷售產品主要為縣級認可的公用品牌產品;
      3.未享受過門店補貼。
      三、宣城市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補助標準
      該項目預算安排資金20萬元,實施項目總額控制,依據全市申報主體數量平均分配補助金額。單個主體在省外開設的展銷中心(門店)補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同一主體在不同城市(區域)開設的多個門店可重復享受,在同一城市(區域)開設的多個門店不可重復享受。
      四、宣城市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補貼實施程序
      按照企業自主申報-縣級初審-市級復審-公告公示-撥付獎補資金程序組織實施。
      自主申報:申報主體填寫《項目申報表》,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省外門店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門店經營記錄等相關材料報縣級農業部門初審。
      縣級初審:縣級農業部門對申報主體、門店補貼項目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經核實并公示后以正式文件推薦上報至市級農業部門。
      市級復審:市級農業部門對通過初審門店補貼項目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審。
      公告公示:對通過復審的項目,將在市農業農村局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本次項目的獎補對象。
      五、宣城市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補貼實施時間
      申報階段: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至10月28日。
      縣級初審:自接到申報表之日至11月4日。
      市級復審:對通過復審的項目,將在市農業農村局網站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撥付獎補資金。
      六、宣城市在省外開設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展銷中心(門店)補貼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將書面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 3 份),報送至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同時報送申報書電子版)審核,各縣(市、區)于 2024 年11月5日前將推薦正式文件、公示材料(照片或網頁截圖)和2份書面申報材料上報至市種植業管理服務中心,逾期或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予受理。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頁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