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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申報!蚌埠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申報獎勵補貼條件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11/14     瀏覽次數:    

      蚌埠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獎勵補貼及申報條件時間安排,根據蚌埠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辦法和申報通知,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篇文章,如果蚌埠市的企業(yè)想要申報該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臥濤科技,專注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f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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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蚌埠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獎勵補貼

      1、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yè)、省認定的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申請省“制造強省”政策支持,分別一次性獎補2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市再按照省獎補資金1:1配套獎補。

      2、對規(guī)模以上工業(yè)企業(yè)實施的整條生產線、整個車間和整個工廠進行智能化改造的入庫技術改造項目,在入庫技改項目設備補助的基礎上分別上浮10%、20%和50%給予獎補。

      二、蚌埠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申報條件)

      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實施中國制造[2025]戰(zhàn)略,鼓勵和引導企業(yè)轉型升級,推動蚌埠制造向蚌埠智造發(fā)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智能制造包括:離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網絡協同制造、大規(guī)模個性化定制、遠程運維服務五種形式。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是指在我市裝備制造業(yè),由企業(yè)通過新建、技術改造,在生產工藝流程、布局結構等方面采用數字化管理,生產效率提高20%以上,運營成本降低20%以上,產品研發(fā)周期縮短30%以上,單位產值能耗降低10%以上的生產制造和服務制造企業(yè)工廠或車間。

      第四條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工作。

      第二章認定

      第五條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編制《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年度申報指南》,企業(yè)根據指南自愿申請認定。

      第六條申請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的企業(yè)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yè)注冊和納稅關系在蚌埠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guī)范、依法納稅、近二年未發(fā)生重大安全、環(huán)保事故、建立生產工藝流程、布局數字化模型,并進行模擬仿真,實現規(guī)劃、生產、運營全流程數字化管理。

      (二)企業(yè)至少使用數據管理系統(PDM)、制造執(zhí)行系統(MES)、企業(yè)資源計劃系統(ERP)、生命周期管理系統(PLM)、客戶關系管理系統(CRM)等兩個(含兩個)以上工業(yè)智能制造軟件。

      (三)離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至少采用5種以上核心技術裝備,包括高檔數控機床與工業(yè)機器人、增材制造設備、智能傳感器與控制設備、智能檢測與裝配裝備、智能物流與倉儲裝備。

      (四)網路協同制造、大規(guī)模個性化定制、遠程運維服務項目至少采用1種以上工業(yè)云和工業(yè)大數據服務平臺。

      (五)產品知識產權明晰。申請單位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chuàng)新活動,擁有1項以上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六)建立基于IPV4/IPV6、4G/5G移動通信、窄帶物聯網、短距離無線和軟件定義的企業(yè)局域網。

      (七)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完成時間距申請認定時間不超過2年。

      第七條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程序:

      (一)企業(yè)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縣區(qū)工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上報《蚌埠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申請報告》(以下簡稱申請報告)(詳見附件)。

      (二)縣區(qū)工業(yè)主管部門對企業(yè)上報的申請報告進行初審,并將審查意見和《申請報告》匯總后(一式2份)上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并邀請市直有關部門參加,對初審合格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進行評審;根據需要可組織專家現場考察。

      (四)對通過專家評審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在市經信委網站、市信用網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五)對通過公示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由市經信委頒發(fā)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證書。

      第三章管理與扶持政策

      第八條認定證書是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享受政策扶持和申報國家、省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重要依據,有效期均為2年。

      第九條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與市級金融機構建立密切的溝通協調機制,定期舉行對接活動,優(yōu)先支持列入《公告》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單位的融資項目。

      第十條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單位和參與認定評審工作的專家進行信用記錄和監(jiān)督管理。

      對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套取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的單位,將撤銷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認定,追回財政獎勵資金,并在2年內取消申請認定資格。

      對參與認定評審工作的專家如有不正當交易行為、出現重大失誤且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就是蚌埠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申報獎勵補貼條件具體細則內容了,有申報需求的蚌埠市企業(yè),小編期待各位來電咨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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