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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宣州區企業獎補政策多多!孵化器、眾創空間、兩化融合、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質量獎、新產品、高企補助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11/17     瀏覽次數:    
      宣州區惠企政策包包含宣州區優化投資環境政策、 宣州區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宣州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政策、宣州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宣州區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政策、宣州區促進自主創新若干政、宣州區促進新型工業發展政策策等,關于各類企業補助政策,想要申報的朋友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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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宣州經濟健康發展,切實擴大有效投資,根據《宣州區產業扶持基金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范圍
      在宣州區境內投資、注冊、納稅的企業。
      二、扶持政策
      (一)基金扶持
      1.對符合條件的區內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大項目、大企業,給予一號基金投資參股,包括: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和成長型企業。被投資成長型企業上年度納稅須達1000萬元以上、近兩年銷售收入和年均利潤增長率及其他相關指標高于全區同行業平均水平;投資對象僅限于未上市企業。具體參照《宣州區重點產業投資基金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財政局;責任科室:區經信局騰達工投公司、區財政局投融辦)
      2.對符合條件的區內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新技術企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和其他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的企業給予二號基金投資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區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商業模式新的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及擁有成熟技術的創業企業,給予天使投資基金支持或產業轉型升級投資基金支持,具體參照《宣州區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實施細則(試行)》《宣州區天使投資基金實施細則(試行)》及《宣州區產業轉型升級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財政局、金融辦;責任科室:區科技局工業科技管理科、區財政局投融辦、區金融辦銀保科)
      (二)社會保障政策扶持
      加大對企業的職業培訓力度。對經人社部門同意后,由企業組織開展的新錄用員工(系指與企業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錄用之日起12個月內的員工)崗前培訓和在崗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與技能等級鑒定補貼。對上年度不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省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給予穩定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按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的50%核定。對已按規定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暫時困難企業(“僵尸企業”除外),經批準可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緩繳期限暫定6個月。緩繳期滿按規定補繳后,允許其繼續申請緩繳。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稅務局、財政局;責任科室: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公共就業(RC)服務中心、征繳中心,區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區財政局社保科)
      (三)經濟發展貢獻政策扶持
      1.落實經濟發展貢獻獎補政策。對工業企業年度稅收貢獻額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獎勵5萬元,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2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的獎勵20萬元,3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獎勵30萬元,5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獎勵50萬元,1億元以上的設立特殊貢獻獎,獎補方式一事一議;年度稅收貢獻額500萬元以上的其他企業(不含非生型再生資源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總部經濟企業),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責任科室:預算科)
      2.幫助、指導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鼓勵企業研發創新,幫助、指導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75%,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科技局;責任科室:區稅務局稅政二股,區科技局工業科技管理科、農業科技管理科)
      3.
      落實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稅收政策。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教育部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責任科室:區稅務局稅政二股)4.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責任單位:稅務局、財政局;責任科室:區稅務局稅政一股、稅政二股、區財政局預算科)
      5.將出口企業的“免抵調”稅款(為出口企業的“免抵調”稅款當年申報數,與出口企業的“免抵調”稅款當年入庫數不重復)視同實繳稅款享受政府招商引資財政返還獎勵。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責任科室:預算科)
      6.落實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 )規定:
      (一)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伙創投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該合伙創投企業的合伙人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三)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四)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多個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其中辦理注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額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抵扣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責任科室:區稅務局稅政二股)
      (四)減輕企業用能成本
      減輕企業用電成本。基本電價按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量計費,由用戶自愿選擇;減容(暫停)設備自設備加封之日起,減容(暫停)部分免收基本電費。對近3年無逾期繳納電費的誠信用電企業,實行每旬期末一次性結清電費,不再提前預繳電費。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發改委、物價局、電力辦;責任科室:區經信局經濟運行科、區發改委節能中心、區物價局業務科)
      (五)減輕企業融資成本
      1.積極發揮國有擔保機構融資擔保放大功能。增加國有擔保機構資本金,深入推進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不斷擴大“稅融通”貸款規模。全區國有融資擔保公司放大倍數不低于4.2倍,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年擔保費率不超過1.2%。
      (責任單位:區金融辦、財政局;責任科室:區金融辦銀保科、區財政局投融辦)
      2.積極發揮過橋續貸資金效應。繼續設立續貸過橋資金,規范運作,封閉運行,盡職免責,積極支持部分生產經營正常、市場前景好但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企業平穩續貸。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金融辦;責任科室:區財政局投融辦、區金融辦綜合科)
      3.進一步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充分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引進和組建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積極引導各類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對接實體企業,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落實推進企業上市掛牌扶持政策,加大對主營業務優良、盈利能力較強、發展前景較好企業的上市輔導和扶持。
      (責任單位:區金融辦、財政局;責任科室:區金融辦銀保科、區財政局投融辦)
      (六)鼓勵集約節約發展
      1.對企業租賃政府投資的或是租賃其他企業標準化廠房進行生產的成長型企業,投產納稅每平方米超過130元的,由受益財政給予年租金50%的補助,年補助額在其所交稅收地方留成額內、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助期根據實際租賃情況最長不超過3年。
      (責任單位:區招商局;責任科室:招商科)
      2.城鎮土地使用稅財政獎補政策
      (1)對2018年5月1日前注冊,正常生產經營的區屬企業及宣城高新區企業,且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調整增加的稅額,由受益財政等額獎補給納稅人。若當年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稅額產生變化,獎補方法則作相應調整,原則上按照現行土地使用稅單位稅額標準較2012年度調增部分執行。對2018年5月1日及以后注冊的企業,參照《宣州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執行。
      (2)對工業企業合同約定的建設期內(建設期最長不超過2年)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其調整增加的稅額,由收益財政等額獎補給納稅人。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責任科室:預算科)
      (七)鼓勵企業參展獎勵補助
      鼓勵企業(含農業經營主體)參加省級以上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組織的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會展,由區財政給予國際展位費15000元/次、國內展位費5000元/次的補助。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商務局、農委、林業局、科技局、文旅委;責任科室:區文改辦、區經信局經濟運行科、區商務局外經貿科、區農業農村局產業科、區林業局產業辦、區科技局工業科技管理科、區文旅局旅游質量監督所)
      (八)落實招商引資及財政扶持政策
      區委、區政府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參照《宣州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
      (責任單位:區招商局;責任科室:招商引資考核中心)
      (九)加強外來務工和返鄉就業人員管理和服務
      1.對省內外勞務合作基地,當年度為我區制造業企業輸入務工人員達到100人,并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用工協議,經用工企業認定并支付勞動報酬的,按滿6個月每人500元、滿1年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基地管理單位勞務合作經費補貼,并給予一次性5萬元工作經費獎勵。
      2.社會中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我區制造業企業輸送務工人員30人以上(含組織動員宣州戶籍外出務工返鄉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且穩定工作滿1年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3.積極推動校企合作。對省內外技工院校、職業院校推薦學生到我區制造業企業就業工作滿1年并簽訂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推薦院校就業服務補貼。
      三、附則
      本政策由區財政局、發改委、招商局、經信委、國稅局、稅務局、科技局、農委、林業局、人社局、商務局、金融辦、文旅委、物價局、電力辦等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宣州區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
      為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全面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劃,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宣州行動方案》,推動我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范圍
      在宣州區境內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
      二、扶持政策
      (一)加大重點工業項目扶持
      1.對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新建工業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主導產業項目,在合理工期(兩年)內竣工投產并納稅的,給予設備投資額5%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對列入省重點工業項目庫的新建工業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的主導產業項目,投產納稅后,可申請項目前期工作費用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二)鼓勵企業規模發展
      1.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實行差額獎勵;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億元后,每增加5億元,獎勵10萬元,每檔獎勵只享受一次。
      2.對首次進入的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10萬元;對首次進入的成長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5萬元。
      3.評定綜合實力10強工業企業、新成長型10強工業企業,每家企業獎勵5萬元,獲評市級同類獎勵的不再重復獎勵。
      4.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和成長型小微企業,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5.對在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居前3位的“排頭兵”企業以及在國內有重要影響力的“單打冠軍”“行業小巨人”企業,在省獎補基礎上,區財政分別給予每戶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3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三)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1.對獲得國家、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和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對獲得國家、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獲得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信息化應用系統投入100萬元及以上或軟件投入20萬元及以上的,按實際投資的8%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在國際、國家級、省級各類工業設計大賽獲獎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
      3.對新認定的省級產學研聯合示范企業(含農業經營主體),獎勵5萬元。
      4.對認定的國家級、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對認定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5.對獲得安徽省質量獎、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對新認定的省級新產品,每個獎勵2萬元。
      6.對年銷售收入超億元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年銷售收入超2000萬元新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或‘專精特新’企業”,自認定之日起,第一年按其實現銷售收入的0.25%補貼,后兩年減半補貼,每年最高補貼額不超過100萬元。過去由于政策調整未享受滿3年高新技術企業的按新政策補齊3年。
      7.對企業自主研發的新產品當年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并投入批量生產的企業,按當年實現新增銷售收入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
      8.對新認定的戰新企業,當年產值達2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當年產值達1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當年產值不足一億元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9.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0萬元、100萬元。
      10.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0萬元、50萬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1.對獲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四)大力發展“四新”經濟
      1.新落戶我區的生產制造類“四新”企業,廠房(指實際利用廠房)建設、購買、租賃、裝修等按照以下標準給予支持:
      (1)購買、新建生產廠房,按合同約定期限投產納稅的,給予廠房500元/平方米的建設獎補;按約定投產后,三年內任一年增值稅達500萬元的、1000萬元的,另獎勵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建設獎補,都達到的,實行差額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2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2)購買政府性投資的標準化廠房,按照建設成本價格出讓。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宣城高新區、宣州經濟開發區;責任科室:經濟發展辦(經發局))
      (3)租賃政府投資的或是租賃其他企業標準化廠房,投產納稅后,自合同執行之日起由受益財政給予前三年租金全額獎補,后兩年租金50%獎補。
      (責任單位:區招商局;責任科室:招商科)
      (4)企業首次對租賃,認購或自建廠房進行裝修,投產納稅后按照實際單位裝修費用進行獎補,最高不超400元/平方米。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2.新購置設備經認定金額達500萬元以上的,對超出500萬元的部分,按10%給予獎補。搬遷原有設備用于我區生產的,對設備搬遷費用給予全額獎補。企業通過融資租賃設備的,對租賃費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獎補三年。單戶企業最高不超2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3.新落戶我區的研發集成、技術服務、平臺運營、云服務型物聯網企業(以下簡稱:物聯網平臺和云服務企業),自建辦公樓的,給予辦公樓700元/平方米的建設獎補。租賃辦公室樓或標準廠房的,租金參照第一條第3小條執行。首次裝修的,裝修費按照300元/平方米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2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4.新落戶我區且正式運營后年稅收不低于1000萬元的項目,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實行前三年100%獎勵、后三年50%獎勵。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5.新落戶我區的生產制造“四新”企業,在企業竣工投產后,用電按0.06元/千瓦時給予獎補,用氣按0.3元/立方米給予獎補,單戶企業每年的用電用氣獎補不超過100萬元。新落戶我區的物聯網平臺、云服務企業,在企業投產運營后,用電按0.06元/千瓦時給予獎補,單戶企業每年的用電獎補不超過5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6.新落戶我區的物聯網平臺、云服務企業,購置設備的,前三年按照新增研發、檢測等設備實際投入金額的 30%給予獎補,累計獎補金額不超過 200 萬元。三年后同一年度科研技改投資 50 萬元以上的,按照當年新增設備技術投資額的 2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7.積極創造條件,在宣州科創中心等創新街區、眾創空間創業創新平臺上,為在校和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費創業工位。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經信局;責任科室:區公共就業(RC)服務中心、經濟運行科)
      8.積極培育和爭創市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市級工業互聯網服務商。推動企業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帶動企業“上云上平臺”。積極組織企業參與評選市級上云標桿企業、市工業互聯網示范企業、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示范企業、重點軟件示范企業,實施“云服務券”,并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給予等額配套。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五)鼓勵企業實施技改
      1.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區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準和備案的工業技改項目(“兩高一資”項目除外),在合理工期(兩年)內完成技改,設備投資超過200萬元的主導產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設備投資額6%的補助;對其他產業企業給予設備投資額5%的補助。
      2.經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3.對年度購置10臺及以上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企業,按購置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實施“機器換人”,投資工業機器人(自由度≥3)和3D打印的,給予設備投資額1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可達100萬元。
      4.對工業企業已經備案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竣工實施后年節能量達到500噸標準煤以上的,按每噸標準煤200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區內研制和使用單位(研制和使用為同一企業的不重復享受),分別按首臺(套)售價的1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6.對新備案工業技改項目(不含礦山類企業),設備投資額達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完工后,由區財政根據前期工作(僅指可研或項目建議書、環評、安評、能評)實際發生費用,按以下類別給予補助,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
      (1)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全額補助;
      (2)裝備制造、醫藥食品兩大主導產業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化工類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其它類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對省認定的非煤礦山安全和信息化改造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六)鼓勵產業集聚發展
      1.對獲得國家新型工業化“優勢產業示范基地”“特色產業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2.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給予200萬元獎補;對通過市級重大基地評估的項目單位,收益財政配套獎勵100萬元;對認定為省級重大工程或重大專項的項目,按照省支持資金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給予20萬元獎補。
      3.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兩化融合”試驗區、省級“兩化融合”示范區,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補。
      4.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智慧園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補。
      5.對新批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新型園區、特色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獎補。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七)支持制造強區
      1.對企業實施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工業強基技術改造項目,在合理工期(兩年)內竣工投產納稅的,按照項目新購設備購置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可達500萬元。
      2.經省認定的百級潔凈廠房(含A級GMP廠房)每平方米補助1000元;千級潔凈廠房每平方米補助500元。
      3.對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4.對獲得國家、省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5.對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質量標桿企業、中國質量獎、中國工業大獎、產業集群區域品牌的企業(示范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6.對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培育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7.對完成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可達300萬元。
      8.對在工業領域實施節能環保“五個一百”專項行動中,被評價為優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9.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10.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11.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12.對認定為國家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認定為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八)支持電子信息、軟件和大數據產業發展
      1.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首次進入安徽省重點電子信息、軟件企業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總部新落戶我區的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
      2.對在我區新注冊成立為總部的大數據企業,注冊資本金在企業注冊成立一年內實際到位2000萬元至1億元且年度營業收入超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1億元以上且年度營業收入超2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
      (九)強化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撐
      1.充分發揮區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積極對接省級股權投資基金,吸引社會資本設立各類產業投資基金。支持企業掛牌上市,對在省股交中心、新三板和主板掛牌上市企業分別給予40萬元、18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補。
      2.支持制造業中小企業開展設備融資租賃業務,采取補貼等方式,對融資期限3年期及以上業務,按照融資規模8%的比例對融資租賃中小企業進行補貼,每戶企業最高可達500萬元。
      3.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制造業企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按有關規定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4.對建設多層標準化廠房的,在辦理“一書二證”后,由區財政按建筑面積給予二層50元/平方米、三層100元/平方米的建設獎補。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三、附則
      本政策與區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項目按就高原則執行。單個企業的同一項目只可享受一種獎補方式;單個企業可疊加享受除項目獎補外的多個稱號類獎補;單個企業在執行本政策時最高獎補不超過500萬元。
      本政策由區經信局、財政局商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宣州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政策
      為加快現代農業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根據《宣州區產業扶持基金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范圍
      本轄區內農業經營主體(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家庭林場、專業大戶)、新型職業農民、涉農行業協會。
      二、扶持政策
      (一)特色農業發展
      1.繼續實施市區保障性蔬菜基地能級提升行動,按照市、區財政1:1補助,區財政配套100萬元;對當年新增設施蔬果生產基地,經驗收合格后,按照棚體類型分類補助。其中相對集中連片50畝以上跨度在6米以上GP-625型熱鍍鋅鋼架大棚蔬菜生產基地,每畝一次性補助2000元;相對集中連片20畝以上跨度在8米以上GLP832型熱鍍鋅單體溫室蔬菜生產基地,每畝一次性補助10000元; 對當年新建連棟大棚20畝以上,基地基礎設施配套,從事水產、水果生產,每畝一次性補助10000元;單個經營主體補助不超過30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菜籃子辦公室、區種植業局、區水產技術推廣站)
      2.茶產業發展專項政策另行制定。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種植業局)
      (二)綠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
      1.新增現代生態農業產業化示范主體,補助4萬元/個。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責任二級機構:區生態能源局、區林業局產業辦)
      2.商品肉雞實行籠養的規模養殖場,新購置肉雞籠養成套設備,配套自動喂料、自動飲水、自動清糞、濕簾風機通風降溫的,按籠養有效面積,2000-2999平方米一次性補助10萬元,3000-3999平方米一次性補助15萬元,4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畜牧局)
      3.規模養殖場,按照要求實施養殖廢棄物處理,配套采用雨污分流、建設異位發酵床設施處理廢棄物并正常運行,按照新建成的異位發酵床面積給予500元/平方米一次性補助,單個規模養殖場補助不超過10萬元。籠養蛋禽、種禽規模養殖場,按照要求實施養殖廢棄物處理,配套采用雨污分流、建設舍內發酵床設施處理糞便并運行正常,舍內發酵床按照30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補助, 單個規模養殖場補助不超過10萬元。商品肉禽規模養殖場及規模養羊場,按照要求實施養殖廢棄物處理,建設并運行正常,配套新建污水收集池、堆糞發酵房的,給予污水收集池一次性補助250元/立方米、堆糞發酵房一次性補助100元/平方米,單個規模養殖場補助不超過2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畜牧局)
      4.規模養殖場,按照要求實施養殖廢棄物處理,配套雨污分流、采用糞便處理成套設備處理的,給予新購置成套設備采購價50%補助,單個規模養殖場補助不超過10萬元。建設畜禽養殖場廢棄物集中處理中心的企業,新購買處理設備、設施并運行正常,按照處理設備、設施購買價格50%給予補助,單個集中處理場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畜牧局)
      5.對利用畜禽糞便、秸稈等廢棄物制造有機肥的農業經營主體,根據當年有機肥銷往區內的銷售業績每噸給予補助100元,其中當年新增的單個農業經營主體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對原有的單個農業經營主體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種植業局)
      區農業農村局
      (三)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1.對新增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一次性獎補3萬元(與新型工業化政策不重復享受);對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新增產值每增加3000萬元,給予5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責任科室:鄉村產業發展科)
      2.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建設,新建村級益農信息社,符合農業農村部文件要求的,補助2萬元/個;政府主導、市場主體方式推廣物聯網技術,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運用物聯網技術,給予硬件投資額50%的獎補(單個經營主體獎補限額不超過10萬元);政府組織、公司承辦方式開展農民手機培訓活動,按參訓人數計算,以50元/人次標準,給予承辦單位獎補。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科室:市場信息科)區農業農村局3.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的,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評定的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五星級、四星級企業、三星級企業(園區)的,分別給予6萬元、4萬元、2萬元獎勵。(與宣州區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政策不重復享受)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科室:產業化指導科)
      4.獲得國家級、省級科研成果并應用推廣的農業經營主體,分別給予獎補1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責任科室:區農業農村局產業化指導科、區林業局產業辦)
      5.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農業(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獎補30萬元、10萬元;新認定為省級農業產業聯合體,獎補8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責任科室:區農業農村局產業化指導科、區林業局產業辦)
      6.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示范社或示范家庭農場(林場)分別獎補10萬元、8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責任科室:區農業農村局產業化指導科、區林業局產業辦)
      7.對農業加工企業當年完成生產設備投資額100萬元-300萬元的公司(不含300萬),按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300萬元及以上的在市獎勵的基礎上按設備投資額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同一企業不得重復申請農業獎勵政策和工業獎勵政策。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科室:鄉村產業發展科)
      9.對村集體領辦新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補助標準50元/畝,補助面積以農戶入股協議面積為準。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科室:農經科)
      10.支持市級以上龍頭企業中高級企業管理人員參加由省農委統一組織的工商管理學習培訓活動,給予學費50%的獎補。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科室:鄉村產業發展科)
      11、積極對接滬蘇浙,鼓勵蔬菜經營主體創建上海外延蔬菜基地,對經上海市商務委認定并掛牌的蔬菜外延基地,每個基地補助20萬元。(新增)
      11.支持林業規模經營。對當年集中流轉集體經營、自留山、責任山的林地面積達200畝以上,整地造林經林業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取得林權證或經營權流轉證的經營主體,給予5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單個經營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調整到自然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區林權管理中心)
      (四)農產品質量安全
      1.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追溯制度。新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獎補5萬元/個;新建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獎補1萬元/個;農產品質量監測點與區級監管平臺對接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耗材補助0.5萬元/個。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農產品質量監管局)
      2.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開展“三品一標”認證。
      對新增有機產品(農業部中綠華夏)、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分別補助10萬元、3萬元、1萬元,同一主體獲得兩個及以上產品每個分別增加補助5萬元、1萬元、0.3萬元;對續展的有機產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分別補助4萬元、1.5萬元、0.6萬元,同一主體有兩個及以上產品每個分別增加補助2萬元、0.6萬元、0.3萬元(與民生工程“三品一標”財政獎補實行差補且不重復獎補)。
      對新增“三品一標”認證的單位發展規模化、標準化基地增加獎補,其中:1000畝及以上獎補10元/畝,最高不超過10萬元;家禽認證數量5萬只及以上補助0.1元/只,家畜認證數量3000頭及以上補助2元/頭,養殖業同一單位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新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的單位一次性補助10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農產品質量監管局)
      3.為創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水稻)試驗示范生產基地,對建設綠色食品原料(水稻)試驗示范生產基地的單位,按創建期實施方案要求的試驗示范田面積(200畝以上),一次性補助100元/畝,每個建設單位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二級機構:區農產品質量監管局)
      4.新增國家級、省級農業(林業)標準化示范區(基地)的農業經營主體,一次性分別獎補1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責任科室:區農業農村局產業化指導科、區林業局產業辦)
      (五)支持發展皖南特色煙葉
      1.對經驗收合格,規范進行土地流轉并嚴格按1:1要求進行煙稻隔年輪作的煙農統一按種煙面積給予100元/畝補貼(正常年景每畝以交售270斤干煙折算,下同);對整村推行土地長期流轉實施1:1煙稻輪作的農戶,在驗收合格后,按輪作面積予以50元/畝補貼;對加入合作社且進行種植優質稻的農戶,經驗收合格后按50-100元/畝標準予以補貼。
      2.對符合條件的煙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實施1:1煙稻輪作,促進煙農增收的,繼續按5元/畝標準予以工作獎補,并對成績優異的按30%獎勵面進行表彰獎勵;對符合要求并經驗收合格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在土地流轉、新品種與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等方面給予扶持補助和貸款貼息,由區煙草發展局制定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
      3.按種煙面積25元/畝、5元/畝的標準分別提取災保與管護資金,執行煙葉生產災害保障及“以獎代補”管護工作機制;提取煙葉稅的5%用于新品種、新技術引進和推廣、合作社建設以及舉辦現代煙草農業示范園和技術培訓。
      (責任單位:區煙草發展局;責任科室:綜合科)
      (六)積極發展特色林業
      1.引導油茶產業規模發展。對當年新栽植且集中連片100畝以上的種植企業(大戶),經驗收合格后,給予每年200元/畝的補助,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造林科)
      2.支持宣木瓜基地發展。對50畝以上集中連片新栽植宣木瓜經驗收合格后按7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50畝以上連片老宣木瓜園改良復壯經驗收合格后按5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造林科、技術推廣中心)
      3.支持竹子及筍用林基地建設。對50畝以上集中連片新栽植竹林(毛竹、早園竹)經驗收合格后進行補助,補助標準為一次性補助700元/畝。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造林科)
      4.促進苗木花卉產業發展。對土地流轉承包20年以上,集中連片新建特色、精品苗木花卉基地擇優進行補助,補助標準為200畝以上的每個基地一次性補助5萬元;500畝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1000畝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5萬元。對年銷售額達到300萬元(銀行流水賬單)以上的苗木經紀人擇優獎補1萬元,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銀行流水賬單)以上的苗木經紀人擇優獎補2萬元。
      對新建面積200畝以上、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苗木花卉市場,經驗收合格且正常運營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對入駐市場且正常經營滿一年的實體商鋪,給予一次性獎補1萬元。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產業辦)
      5.對新批準成立的省級森林公園,給予每個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依托森林資源,新建集中連片200畝以上、承包期限20年以上的生態觀光采摘園進行獎補,其中采摘區經果林面積100畝以上,經驗收合格后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補;新增為省級森林旅游人家獎勵5萬元。以上項目不重復獎補。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資源管理科、產業辦)
      6.支持森林經營示范基地建設。對經過驗收的市級森林撫育示范片、退化林修復示范片的企業(大戶)給予每個示范片1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造林科)
      (七)支持林產品精深加工
      1.鼓勵木竹加工和森林食品加工企業發展。對從事木竹加工,竹筍、宣木瓜、水東蜜棗、水梔子、木本油料等森林食品進行加工,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200萬元以上的新建企業,經驗收合格且正常運營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價款)的5%予以獎勵,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與新型工業化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產業辦)
      2.支持林產品加工升級、新產品研發。對從事木竹和森林食品加工的企業,企業新增設備投資50萬元以上用于轉型升級、精深加工和新產品研發的,按照購置新增設備實際支出額的1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責任單位:區林業局;責任科室:產業辦)
      三、附則
      (一)本政策由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煙草發展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2018年度,在區財政支持鄉村振興產業資金中安排500萬元重點用于茶產業發展,安排200萬元用于農業產業化扶貧、外來物種防除等工作,具體實施細則由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區扶貧辦制訂。
      宣州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
      為促進服務業發展,根據《宣州區產業扶持基金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范圍
      在宣州區境內注冊、納稅的服務業及外經貿企業、組織和個人,以及注冊、納稅的上市(掛牌)、擬上市(掛牌)企業,相關金融機構。
      二、扶持政策
      (一)支持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1.現代物流業。對新建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價款)在1億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項目(物流園區、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項目建設期最長不超過3年,項目完工驗收后,按固定資產累計投資額,采取出資參股的方式予以扶持,即:1億元以上不滿2億元的,出資參股500萬元;2億元以上不滿3億元的,出資參股800萬元;3億元以上的出資參股1000萬元。出資參股管理和操作細則另行制定。
      對于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以上且入庫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達300萬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按照當年較上年新增增值稅入庫數25%部分、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以上且入庫稅額達500萬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按當年較上年新增增值稅入庫數25%部分、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60%給予一次性獎勵。
      新晉升為A級以上(含A級)的物流企業,每新晉升1個A,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責任科室:商貿市場科)
      2.科技服務業。企業(不含關聯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在一個納稅年度,技術轉讓所得超過500萬元的企業,按照企業繳納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70%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3.信息服務業及服務業外包。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經認定的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國家認定的動漫企業,以及對新落戶我區的服務業外包企業和研發機構,其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區財政按“前兩年全額扶持、后三年減半扶持”予以獎勵; 其所繳納的增值稅入庫數25%部分,由區財政按“五年減半扶持”予以獎勵。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可視同軟件企業,享受地方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責任科室:商貿市場科)
      (二)支持生活性服務業發展
      1.商貿流通業。對在我區新建并納稅的大型零售商場(超市)、其他服務業,自主經營面積1萬-2萬平方米的,項目建設完成并經審核確認后,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自主經營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引進世界500強商貿流通企業的項目,增加補助30萬元。對在我區新建的商業綜合體,自主經營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且正式運營的,給予一次性補助80萬元。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責任科室:商貿市場科)
      2.健康養老業
      (1)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與政府合作模式(PPP),在我區興辦投資規模大、建設標準高、服務質量優的現代養老服務機構。具體政策采取“一事一議”確定。
      (2)鼓勵社會資本整合改造廠房、商業設施及其它可利用的社會資源用于養老服務。租用我區公辦養老機構房產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產權所有人與養老機構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3年內免收房屋租金。
      (3)享受一次性建設資金補助。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公辦民營養老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
      鼓勵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對社會化自建養老機構手續齊全并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一次性補助:50張床位以下的按4000元/張給予建設補助;50張床位以上(含50張)的按5000元/張給予建設補助;實行租賃經營的,且合同期在5年以上的,按2000元/張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以上補助含省、市補助款)。
      (4)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60號)有關稅費優惠政策規定。
      (5)實施貸款貼息。對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且規模在200張床位以上,或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從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不低于當年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責任科室:社會福利科)
      (三)支持電子商務發展
      1.投資開發建設以促銷我區工業品、農產品為主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經有關部門認定,且正常運營滿1年以上的,按照建設投入費用(軟件開發購置、設備投資及平臺推廣費等)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當年推介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且銷售地產品占銷售額80%以上的,再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企業以本企業名義當年在知名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首次開設網上店鋪(旗艦店、專賣店、專營店等),以銷售本地產品為主,每開設一家給予技術服務年費50%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
      3.鼓勵企業開展網絡銷售。企業當年線上實際納稅銷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一次性上臺階獎勵。
      4.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社區)工程。支持電商運營平臺或龍頭電商企業,在鄉鎮(園區)、行政村設立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經驗收合格,給予每個0.5萬元的經費補助。
      5.對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示范企業、試點工程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6.鼓勵社會資本新建電子商務產業園或改造樓宇興辦電子商務集聚區(以下簡稱園區),在宣州園區范圍內建筑面積達2萬平方米以上,首批入駐電子商務企業30家以上、總線上銷售額達1億元以上、入駐企業使用面積達40%以上,配套服務體系完善、運營1年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議”確定。
      7.加快鄉村電商網點綜合體系建設。經省市驗收通過的省級、市級電商示范村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省級、市級電商特色小鎮給予15萬元、8萬元獎勵。
      8.鼓勵建設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體系。對從鄉鎮到行政村的鄉鎮級物流配送中心,達到所有行政村配送全覆蓋且整合2家以上快遞企業的要求,每個中心年補助運營經費1萬元。
      9.支持農產品網絡銷售體系建設。對在本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農產品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鼓勵涉農電商企業做大做強。對本區電子商務企業農產品年網絡銷售較上年凈增額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11.鼓勵培育農村電商品牌,支持線上推廣和網銷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對網上銷售產品新注冊成功一個類別商標,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農村電商品牌產品入駐第三方平臺進行網絡銷售的,對平臺服務年費給予一次性10%的費用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首次實現網銷“三品一標”產品、有機產品、綠色產品、無公害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等產品,年銷售額達100萬元的經營實體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12.加快電商主體孵化培育。對新注冊且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電商企業,給予一次性1000元注冊費用補助。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責任科室:電商科)
      (四)支持限額以上企業發展
      1.對新獲批的限上商貿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2.對新獲批的限上個體工商戶,一次性獎勵1萬元。
      3.對總部設在宣州區并就地納稅,年營業額超億元的商貿企業,當年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占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每增加1%,給予3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責任科室:商貿市場科)
      (五)支持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發展
      (1)對新獲批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2)對總部設在宣州區并就地納稅,當年新增銷售收入超1000萬元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六)促進外貿進出口發展
      1.鼓勵企業自營進出口
      (1)對首次實現進出口實績的企業,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當年新發生進出口實績不滿10萬美元的企業,每戶獎勵3000元人民幣;
      當年新發生進出口實績1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每戶獎勵1萬元人民幣。
      (2)對實現進出口增量的企業,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生產型企業,增量部分每美元獎勵0.02元人民幣;
      貿易型企業,增量部分每美元獎勵0.01元人民幣。
      2.支持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當年出口額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險的,給予30%的保費補助。
      3.支持企業參加國際認證。外貿企業獲得各類國際產品和體系認證的,給予認證費用30%的補助。對企業獲得國家級、省級自主出口名牌稱號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人民幣獎勵。
      4.支持企業“走出去”。對“走出去”孵化企業在境外開展生產加工、并購、營銷、工程承包等,在項目所在國依法注冊,并經市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登記、認定,實現“走出去”業務零突破且當年實際對外投資50萬美元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1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每戶企業“走出去”孵化獎勵10萬元人民幣。對企業在境外設立營銷網絡且年銷售額達50萬美元以上的,每年給予企業5萬元人民幣獎勵。對企業自建海外倉且年銷售額達50萬美元以上的,每年給予企業5萬元人民幣獎勵;對于租用“海外倉”且年銷售額達50萬美元以上的,每年給予企業2萬元人民幣獎勵。
      5.培育重點外貿企業
      (1)鼓勵企業出口回轉,并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新增出口回轉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人民幣;新增出口回轉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人民幣。
      (2)鼓勵企業開展加工貿易,并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新增加工貿易進出口100萬美元以上3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人民幣;新增加工貿易進出口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人民幣。
      (3)對進出口貢獻突出企業,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增量獎勵:對進出口總額比上年度凈增1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1500萬美元、2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分別獎勵2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人民幣;
      總量獎勵:對本年度實現進出口總額800萬美元以上的生產型企業,每戶獎勵5萬元人民幣;對當年實現進出口總額1500萬美元以上的生產型企業,每戶獎勵10萬元人民幣。
      對本年度我區進出口總額前五名的生產型企業,申請一類企業時予以優先辦理。
      6.支持在本地報關。支持企業在宣城報關、蕪湖出運。對從宣城海關報關的生產型企業,每美元獎勵0.005元人民幣,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對從“宣城報關、蕪湖出運”且進出貨物全年不低于50標箱(標箱為20尺柜,40尺柜按兩個標箱計算)的外貿企業,給予每標箱150元獎勵,單個企業年獎勵不超過50萬元。
      7.扶持重點外貿企業發展
      (1)扶持重點外貿實體企業。對2017年出口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企業,若2018年度進出口額實現正增長,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進出口額每增長500萬美元,再給予30萬元獎勵。
      (2)鼓勵外貿實體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出口額達到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每增加500萬美元,再給予30萬元獎勵。
      (3)對于年度貢獻較大的貿易型進出口企業,原則上超過1000萬美元以上,給予特殊貢獻獎勵。
      本條各項獎勵均不重復享受,同一事項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獎勵。
      8.支持外貿平臺建設
      (1)對當年實現進出口總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給予平臺建設費用2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補助。
      (2)對當年實現進出口總額達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綜合服務平臺企業,給予平臺建設費用2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補助。
      (3)對新設立并通過海關驗收的保稅物流中心、公用型保稅倉庫等給予支持。其中,對新建保稅物流中心并通過海關驗收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建公用型保稅倉庫并通過海關驗收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
      (4)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綜合性外貿服務企業、社會中介組織為我區外貿企業開展外貿業務培訓等進出口孵化工作,區財政每年安排20萬元以獎代補資金。
      (5)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和出口質量安全示范區,一次性給予創建主體50萬元、20萬元人民幣獎勵。
      9.貿易型企業出口地產品部分(出口地產品指宣州區轄區內產品),參照生產型企業獎勵辦法。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責任科室:外經貿科)
      (七)金融扶持政策
      1.企業上市掛牌政策
      (1)對上市后備企業在以掛牌上市為目的的改制、重組、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經審計評估后凈資產增值部分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及股權轉讓、增資擴股或資產重組過程中產生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補助給企業及納稅人個人。
      (2)支持企業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因歷史原因,對企業部分權證不全的房產和土地,在符合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質量要求等條件前提下,且沒有權屬糾紛的,相關部門按程序補辦規劃、用地、房地產權證等相關手續,產生的稅費及因掛牌上市規范要求而對往年應補繳的其它稅款,待企業改制工作全部完成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補助給企業。
      (3)擬掛牌上市企業的上市申報材料獲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受理或已完成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后,當年起3年內,每年超過上年度上繳的增值稅入庫數50%和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扣除區財政已獎勵部分)全額補助給企業。
      (4)企業因掛牌上市在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屬區級權限內的一律予以免收,不能免收的按政策規定下限執行。
      (5)區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對列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優先給予融資擔保支持。按照上市相關條件及企業上市意愿,將后備企業分為一、二、三層梯隊。第一梯隊免擔保費、第二、三梯隊擔保費分別執行0.25%、0.55%的優惠費率。對已經完成股改并與券商(推薦商)簽約的企業,優先提供“稅融通”貸款擔保。
      2.企業上市掛牌財政獎勵
      (1)對在國內A股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500萬元獎勵(在香港聯交所H股上市的企業比照國內市場上市企業進行獎勵)。分別為:上市申報材料報省證監局備案,給予300萬元獎勵;上市申報材料報國家證監會受理,給予100萬元獎勵;上市后再給予100萬元獎勵。
      (2)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 “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分階段給予180萬元獎勵。分別為:企業與主辦券商簽訂掛牌推薦協議、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變更登記,給予50萬元獎勵;主辦券商完成審核,報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受理的,給予50萬元獎勵;成功掛牌,再給予80萬元獎勵。
      (3)對在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四板”)掛牌的企業,精特新板掛牌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科創板培育層、基礎層掛牌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獎勵;對股改后掛牌企業,分階段給予40萬元獎勵,分別為:企業與推薦商簽訂掛牌推薦協議、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變更登記,給予20萬元獎勵;成功掛牌,再給予20萬元獎勵。省股交中心掛牌企業單戶獎勵累計不超過40萬元。
      (4)若企業因自身原因終止上市掛牌進程的,將追繳其所獲全部獎補資金本息。
      3.企業直接融資獎勵
      (1)上市掛牌融資。企業上市成功且首發募集資金用于我區的,按照募集資金凈額1‰、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上市企業成功實施再融資并用于我區的,給予按照募集資金凈額1‰、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成功在“新三板”、“四板”實現股權、債權融資的企業,給予首次融資額1%、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其他直接融資。企業在上市前引進社會資本進行股權投資的,給予引進投資額1%、最高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成功發行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和集合票據的企業,區財政補貼發行費用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鼓勵券商、融資租賃和信托公司在區內設立營業網點。在我區新登記注冊并納稅的券商等營業網點,開業當年受益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4.投資基金和管理機構獎扶政策
      (1)投資基金和管理機構需依法依規設立,符合監管部門相關要求……
      (2)各類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租賃辦公用房的,區財政按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的50%給予連續5年的租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0萬元,按年補助。
      (3)各類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財政按“前兩年全額扶持、后三年減半扶持”予以獎勵;其所繳納的增值稅入庫數25%部分,由受益財政按“五年減半扶持”予以獎勵。各類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投資我區企業,正常退出或減持實現的所得稅在我區繳納的,由受益財政按地方留成部分100%給予獎勵。
      (4)各類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個人實際繳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財政連續5年全額獎勵給納稅人。
      (責任單位:區上市辦;責任科室:銀保科)
      三、附則
      (一)本政策由區商務局、科技局、民政局、金融辦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本政策所指“進出口額”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海關統計數據。
      宣州區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政策
      為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根據《宣州區產業扶持基金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符合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經宣州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并在宣州區納稅的旅游企業(含個體)和文化企業,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資格的組織。對在稅收、安全、環保、誠信經營等方面受到查處或不積極主動承擔應有社會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不得享受本政策扶持。
      二、扶持政策
      (一)旅游產業扶持政策
      1.支持旅游品牌創建。
      (1)對新評定的5A、4A、3A景區,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對新創成的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評定的五星、四星、三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獎勵 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新創成的省級優秀旅游鄉鎮(或省級特色旅游名鎮),獎勵8萬元;對新創成的省級、市級鄉村旅游示范村(或A級旅游村莊、特色旅游村),分別獎勵4萬元、2萬元;對新評定的五星、四星級農家樂(或5A級、4A級休閑旅游示范點),分別獎勵6萬元、4萬元。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
      (2)對新評定的省級旅游商品生產企業獎勵3萬元;鼓勵開發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對新獲得國家旅游商品大賽金獎、銀獎(省級金獎)、銅獎(省級銀獎)的企業分別獎勵8萬元、5萬元、2萬元。對新入圍安徽省旅游商品“雙百”(旅游特色商品或旅游必購商品)名單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不重復享受)。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旅游質量監督所)
      2.鼓勵旅游新業態發展。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旅游新業態品牌稱號的旅游小鎮、旅游綜合體、研學旅行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體育旅游基地、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現代農業莊園、水利旅游風景區、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等,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此項政策與部門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
      3.完善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對按照標準新建的大、中、小型游客中心分別補助10萬元、8萬元、6萬元;對新建的生態停車場(500平米以上)、觀景臺(15平米以上)每個補助1萬元。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
      4.加快推動旅游廁所革命。按照國家級行業標準新建或改建的AAA、AA、A旅游廁所,經審計驗收合格后,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加強旅游廁所的維護管理,對明查暗訪通過率達到85%以上的A級旅游廁所,每座每年補助維護費用2000元。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
      5.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旅游項目建設。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與政府合作模式(PPP),在我區按3A級及以上景區或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建設標準投資建設并正常經營,區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具體政策采取“一事一議”確定。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
      6.推進鄉村旅游建設。按3A級景區標準建設的鄉村旅游特色村,區財政安排200萬元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用于規劃設計、游客服務中心、停車場、公廁、標識系統等建設,配套基礎設施主體工程完成后預撥60%補助款,通過3A級景區評定之后撥付剩余40%。支持鄉村旅游創新創業。鼓勵在省、市級鄉村旅游示范村內按照標準建設運營民宿,對達到5間客房(含)以上的,每間客房一次性補助2000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鼓勵盤活利用空閑農房發展鄉村旅游,對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利用空閑農房創辦鄉村旅游小微企業并正常營業6個月以上的,給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此項政策與第3條、第4條不重復享受)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
      7.強化宣傳營銷。加大旅游惠民力度,鼓勵景區以開放月、開放日等形式對市民免費或優惠開放。對參加區級以上主管部門組織的旅游惠民活動的A級景區,每次獎勵1000元(免票景區除外)。在高速公路、高鐵、城市交通發布宣州文化旅游形象宣傳的,給予30%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鼓勵旅行社開展鄉村旅游地接經營,對一年內組織游客赴省、市、區級鄉村旅游示范村(或A級旅游村莊、特色旅游村)、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旅游留宿1000-10000人次的(以住宿登記人數為準),每人次獎勵10元;10000人次以上的,每人次獎勵15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獎勵資金在年終一次性結算。鼓勵鄉鎮街道、旅游企業自主舉辦旅游節慶活動,對承辦區級層面以上的大型文化旅游節慶活動的單位,給予30%獎補,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責任科室:旅游質量監督所)
      (二)文化產業扶持政策
      1.鼓勵文化產業項目建設
      (1)對入選省重大文化產業項目計劃,并開工建設的項目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2)鼓勵扶持規模化、集聚化、專業程度高的影視(演藝)產業園區(基地),對落戶我區的文化企業,且在我區投資建設影視(演藝)基地項目年貸款額超過800萬元的,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年度貼息,單個項目年最高貼息不超過50萬元。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2.支持文化產業品牌建設
      (1)對當年榮獲中國文化企業30強、省級民營文化企業30強和市級優秀文化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15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理由:省級民營文化企業100強評選活動將不再開展,改為評選省級民營文化企業30強。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2)對當年入選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當年入選國家級、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業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4)對當年入選國家級、省級文化類特色小鎮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與旅游小鎮不重復享受)。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5)對新上市的文化企業、新授牌的文化類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入選國家、省文化出口重點的文化企業(項目),分別參照上市、高新技術企業和促進外貿出口相關扶持政策執行。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6)對在國家級、省級電視媒體公開放映(上演)的、正面反映宣州元素的電視劇、紀錄片、電影等原創精品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詳見《宣州區對國家級、省級電視媒體公開放映(上演)的原創文藝精品獎勵操作細則(2018)》)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7)在我區登記注冊的動漫企業,獲國際、國家級、省級重大獎項的動漫原創作品,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8)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
      (責任單位:區文旅局局;責任科室:區文物局)
      3.鼓勵文化企業提質增效
      (1)對首次進入的新增規模以上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6萬元;對首次進入的成長型規模以上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4萬元。(與《宣州區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不重復享受)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2)對宣筆等傳統文化企業貸款用于建設(改擴建)有關傳統產業項目,貸款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財政貼息支持,最高不超過15萬元。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3)評定兩年一屆的區級優秀文化企業若干個,入選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1萬元。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4.鼓勵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1)對在我區利用閑置、廢棄廠房(房屋)等發展文化創意(設計)產業的企業實行房租補貼,運營一年以上且使用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創意(設計)產業企業每年補貼10萬元。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2)對在宣州建立工作室和其他文化創意機構(企業),并在宣州牽頭從事文化創意項目且成功運作的國家級、省級工藝美術師等專業創意設計RC給予一次性創業獎勵1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科室:區文改辦)
      (三)體育產業扶持政策
      1.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體育品牌賽事,由企業或個人主辦的,分別獎勵主辦方10萬元、8萬元。
      (責任單位:區教體局;責任科室:體衛科)
      2.對在宣州區內注冊并納稅經營的體育場館,免費向社會提供體育比賽、訓練、培訓或低費向市民提供體育健身的,場館面積達到10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分別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區教體局;責任科室:體衛科)
      3.對在宣州區內新創成的國家級、省級體育產業示范基地或示范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6萬元。
      (責任單位:區教體局;責任科室:體衛科)
      三、附則
      本政策由區委宣傳部、文旅委、教體局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此前區委、區政府出臺的同類政策規定與之有相抵觸的,以本政策為準。
      宣州區促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
      為加快創新型宣州建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根據省、市相關政策,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范圍
      在宣州區境內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研發機構、科技中介服務平臺、高層次RC及創新團隊等。
      二、扶持政策
      (一)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1.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非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3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2.對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近3年入庫稅收平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區稅收平均增速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3.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5000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二)支持創新載體建設
      1.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檢驗檢測認證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前述機構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2.對新認定的省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檢驗檢測認證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前述機構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3.對新認定的省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一次性給予5萬元資助,用于工作站條件建設。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4.對新組建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三)支持科技企業孵化服務
      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2.對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備案的眾創空間的孵化用房改造費和創業孵化基礎服務設施購置費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50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3.對已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備案的眾創空間在國家、省開展的運行績效評價中獲優秀等次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四)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1.對承擔省級科技重大專項的企業,按照項目研發投入額不超過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對承擔其他國家級、省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所獲經費20%、1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2.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按照其上年度研發投入較前兩年平均研發投入的增加額,按照不高于2.5%的比例給予補助,最高可達50萬元,補助資金由企業用于研發投入。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五)促進企業科技成果轉化
      1.對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并實現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依據轉帳憑證、發票)的10%予以補助,單項成果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2.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省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獲得省科技獎一、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上述獎勵資金用于獎勵項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團隊)。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3.鼓勵企業或創新團隊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對進入省賽區決賽的,給予2萬元獎勵;進入全國賽區決賽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獲得全國總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4.對獲得國家和省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5.鼓勵企業開展科技成果登記。當年企業科技成果每登記1件獎勵500元,以此類推。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六)支持企業發明創造
      1.
      1.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3萬元(當年資助2萬元,第三年、第五年憑年費繳納憑證分別資助5000元);通過PCT《專利合作條約》途徑申請發明專利,國際階段通過審查的,每件資助1萬元(最多兩個國家);獲得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最多兩個國家)。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局)
      3.當年獲得發明授權專利達5件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每增加一件再獎勵3000元,以此類推。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4.專利代理機構當年在我區代理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00件,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每增加20件獎勵5000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以上發明專利申請須進入實審階段再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5.對列入專利示范(試點)企業的,國家級一次性獎勵10萬元,省級一次性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6.對新認定的知識產權示范(試點)園區。國家級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省級一次性獎勵50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7.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驗收合格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8.對當年獲國家知識產權局評定的專利金獎、優秀獎的企業,省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對當年獲得省知識產權局評定的專利金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9.支持企業以專利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對以專利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貸款利息和專利評估費總額的50%予以補助,補助最高可達20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七)鼓勵品牌建設
      1.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市長質量獎、區長質量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質量技術監督科)
      2.對新獲得國家、省卓越績效獎,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質量技術監督科)
      3.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市知名商標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2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4.對新認定的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每件一次性獎勵20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知識產權科)
      5.對新獲得省名牌產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商標單位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市名牌產品單位一次性獎勵2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質量技術監督科、知識產權科)
      6.加大誠信品牌單位獎勵
      (1)守合同重信用單位獎勵:對新增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守合同重信用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廣告科)
      (2)誠信單位獎勵:對新增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誠信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區消保委秘書處)
      (3)誠信計量示范單位獎勵:對新獲得的3A、2A、A誠信計量單位示范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質量技術監督科)
      (4)商標評估費用補貼:鼓勵各類企業和單位積極采用商標質押方式拓展融資渠道,對成功辦理商標質押貸款的單位,給予商標評估費用全額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指知識產權科)
      (八)鼓勵企業參與制定標準
      1.對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團體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和市級地方標準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獎補5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
      2.對創建標準化示范(良好行為)達到國家AAAA級、省AAA級、AA級、宣城市A級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
      3.對開展國家級、省級服務標準化試點或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并通過評估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
      4.對建立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的單位,通過驗收后分別一次性給予獎補20萬元、10萬元;對建立國家級、省級準化示范區的單位(服務業、旅游業等),通過驗收后分別一次性給予獎補10萬元、5萬元。
      5.對新獲得國家、安徽省卓越績效管理獎的單位,分別給予獎補20萬元、10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導入國際先進管理方法,對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方式并通過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組驗收達標(450分)的單位,一次性給予獎補10萬元。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科室:質量技術監督科)
      (九)鼓勵創新創業
      1.對擁有核心知識產權,技術成果成熟并能在18個月內轉化為產品、形成銷售收入的高層次科技RC團隊在宣州創新創業,以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等方式,給予300萬元至1000萬元支持。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工業科技管理科)
      2.加大高層次RC引進力度,企業每引進培育一名急需的高端RC(具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和高技能RC(高級技師、技師),在該企業工作滿兩年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該企業5萬元獎勵。對企業引進急需緊缺的高級技師、技師,根據引進培育方式和勞動關系建立形式,按企業支付給個人的工資薪金總額(稅后)的20%給予個人補助,每年發放一次,補助期限不超過勞動合同期限或項目完成期限(此項政策執行至2021年12月31日)。對企業引進急需緊缺的高技能RC,簽訂不少于5年勞動合同且已工作3年以上、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6個月以上、在宣城市宣州區購房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分別享受每人6萬元、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貼;簽訂不少于3年勞動合同且已工作1年以上、累計繳納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分別享受每人每年1.2萬元、8000元、3000元的薪酬補貼,補貼發放時間為3年。全職引進的急需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享受免費入住RC公寓并最高分別給予本人30萬元和10萬元購房補貼。對在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每人每月給予生活補助3000元;對在院士工作站工作的院士每人每月給予生活補助5000元。納入《宣城市柔性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RC需求目錄》引進的RC,按計稅報酬的20%,給予柔性引進RC個人或團隊帶頭人一次性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經信局、人社局;責任科室:區RC辦、區經信局經濟運行科、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
      3.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符合條件的城鄉創業者可以向區公共就業(RC)服務中心申請額度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貼息。被區人社和財政部門認定為小微企業的,貸款額度在300萬元以內的,按同期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期限為2年。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責任機構:區公共就業(RC)服務中心)
      4.建立高校及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保障機制,凡就讀宣城市職業(技工)院校的學生,且畢業2年內到我區工業企業就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滿1年的,給予畢業生2000元/人的一次性補貼。對區內工業企業(含農業加工企業)、電子商務企業錄用全日制本科以上的應屆畢業生(高層次和緊缺RC引進的按有關規定執行),與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并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的,給予就業人員5000元/年生活補貼。雙一流高校全日制畢業生(其中博士研究生4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生30周歲以下)在我區企業穩定就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的,給予1.2萬元/年/人的生活補貼,補貼發放年限最高為3年。對在我區企業就業或創業,且自行租房的雙一流高校全日制畢業生(其中博士研究生4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生30周歲以下),給予500元/月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高3年;對承租公租房的,提供70%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高3年;凡與我區企業簽訂勞動合同3年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或者開始創業并且以個人名義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在市區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新建商品房,給予5萬元一次性安家補貼。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住建局;責任機構:區公共就業(RC)服務中心、區住建局相關科室)
      6.實施“322”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每個產業創新團隊每個周期給予10萬元經費補助,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每個周期給予5萬元的經費補助,專項用于創新團隊和帶頭人的項目研發、RC培養和團隊建設。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責任科室:區RC辦)
      8.建立區名師、名醫、名家工作室,每年根據工作開展情況,給予每個工作室1萬元-3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責任科室:區RC辦)
      9.到2021年,從企事業單位遴選50位技能名師,開展名師帶高徒活動,按2萬元標準給予名師一次性帶徒津貼,帶徒協議期限不少于2年。選擇一批大中型企業,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工學一體”企業新型學徒制,按照購買服務的方式,對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部門備案的“工學一體”學員,畢業后與合作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分別給予企業和職業院校1500元/人一次性補助;所學專業為我省企業緊缺專業工種的,給予學員3000元一次性補助。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經信局;責任科室: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區經信局經濟運行科)
      10.積極發揮高技能領軍RC在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對獲得區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3萬元的專項資金補助,主要用于所需儀器設備購置、技能攻關、RC培養、技能交流等費用支出。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責任科室:就業促進科)
      11.對勞動者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按照對應工種給予500-2400元培訓補貼。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責任科室:就業促進科)
      12.推進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根據取得合格證書人數,按8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經信局;責任科室: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區經信局經濟運行科)
      13.對企業組織在崗職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根據培訓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情況,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職工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后取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分別按1000元/人、2000元/人、3500元/人、5000元/人給予企業補貼。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經信局;責任科室: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區經信局經濟運行科)
      14.開展“宣州工匠”“雙創之星”評選活動,分別按8000-10000元/人標準,給予“宣州工匠”“雙創之星”獲得者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總工會;責任科室:區委組織部RC辦、區人社局促進就業科、區總工會組宣部)
      三、附則
      本政策由區委組織部、科技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
      宣州區促進新型工業發展政策
      1.鼓勵企業依法納稅。
      對工業企業年度稅收地方貢獻額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給予獎勵10萬元,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的給予獎勵20萬元,2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的給予獎勵40萬元,3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給予獎勵60萬元,5000萬元(含)至1億元(含)的給予獎勵100萬元,1億元以上或有特殊貢獻企業的設立特殊貢獻獎,獎勵方式一事一議;年度稅收地方貢獻額500萬元以上的其他企業(不含非生型再生資源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總部經濟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責任科室:預算科)
      2.鼓勵引進優質項目。
      對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1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新建工業項目,合理工期內建成并投產納稅,給予設備投資額5%的補助,最高分別不超過200萬元、300萬元、1000萬元。重大項目“一事一議”。(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3.鼓勵轉型升級。
      經區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準和備案的工業技改項目(“兩高一資”項目除外),設備投資超過200萬元的,給予設備投資額5%的補助,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設備投資額6%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實施“機器換人”,投資工業機器人(自由度≥3)和3D打印的,給予設備投資額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4.鼓勵數字經濟發展
      。對在我區新注冊成立總部的大數據企業,注冊資本金在企業注冊成立一年內實際到位2000萬元以上且年度應稅營業收入超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首次進入安徽省重點電子信息、軟件企業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總部新落戶我區的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對當年信息化應用系統投入100萬元及以上或軟件投入20萬元及以上的,按實際投資的8%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5.鼓勵平臺發展。
      對獲得示范(產業)平臺或基地、試驗區、示范區、智慧園區、創新型園區等綜合性發展平臺的,國家級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省級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6.鼓勵新興產業發展。
      對認定為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工程或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的項目,按照省支持資金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新認定的戰新企業,當年產值不足2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當年產值2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當年產值達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改委;責任科室:項目科、綜合科)
      7.鼓勵高精尖發展。
      對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冠軍)企業、成長性小微企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綠色工廠、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培育)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工業領域節能環保“五個一百”優秀企業等稱號的,國家級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省級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科技局;責任科室:區經信局經濟運行科,區科技局高新科、成果轉化中心)
      8.鼓勵打造精品。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獲得省級工業精品稱號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9.鼓勵規模發展。
      對首次進入的新增規上和成長性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獎勵3萬元、2萬元。對年納稅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同一企業實行差額獎勵;企業年納稅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億元后,每增加5億元,獎勵10萬元,每檔獎勵只享受一次。(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10.鼓勵提升綜合實力。
      獲評國家民營企業500強、制造業500強,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得省級百強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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