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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軟科學!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條件、材料及實施細則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12/1     瀏覽次數:    
      小編梳理了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條件、材料及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實施細則的詳細內容,想申報軟科學項目的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濱湖區、長豐縣、肥西縣、肥東縣、廬江縣、巢湖市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免費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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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一、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軟科學研究能力并能為項目任務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條件、資金和人員保障。
      2.申報單位和人員具備良好的科研作風學風,信用記錄良好,自覺遵守科研誠信相關管理規定。
      3.申報單位要嚴格審核推薦,對于項目申報中存在的弄虛作假等情形,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與有關研究機構、決策部門聯合申報項目。
      二、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材料
      1.《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封面需蓋申報單位印章);
      2.申報書及附件材料統一按A4紙尺寸裝訂成冊,紙質材料一式六份,同時報送電子版。
      三、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規范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管理,根據合肥市支持自主創新政策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合肥市軟科學研究是以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為目標,綜合運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工程技術多門類、多學科知識,為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提供支撐的課題研究。
      第三條 軟科學研究的范圍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重點關注的經濟、社會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與科技創新相關的戰略規劃、體制改革、政策法規、產業發展、成果轉化、知識產權、金融創新等問題研究。
      第四條 合肥市科技局負責合肥市軟科學研究的組織實施和管理。每年編制并發布《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年度目錄指南》,確定年度研究重點和申報要求,并在合肥市科技局網站發布。
      第五條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與黨委、政府有關研究機構、決策部門聯合申報項目。項目申報單位應當確定項目負責人,組建研究團隊,明確研究人員承擔的任務,并經本人簽字確認。研究團隊人員原則上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軟科學項目。
      第六條 軟科學申報立項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一)選題、立項研究的針對性、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重點評價是否圍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
      (二)預期研究成果的應用前景,重點考慮實際應用效果;
      (三)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案的創新性、科學性和可行性;
      (四)研究團隊研究能力的綜合水平,以及人員構成、研究基礎等;
      (五)申請經費以及經費預算的合理性。
      第七條 軟科學研究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重大項目等。
      重點項目每個項目研究費用原則上 8 萬元,重大項目每個項目研究費用原則上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項目研究費用分兩次撥付,《合同書》簽訂后撥付 50%,項目驗收結題后撥付50%。
      第八條 項目立項程序:發布申報指南、項目立項申報、專家評審、局辦公會研究決定,最終確定立項的項目由市科技局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市科技局下達軟科學研究立項計劃文件。
      項目資助原則上通過公開競爭擇優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對于緊扣重大創新決策需求、市委市政府緊急部署的重點項目,可采取定向委托等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由局辦公會決策后下達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立項文件。
      第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市科技局下達立項計劃文件15 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辦理簽訂合同書等有關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自動放棄。項目承擔單位對所承擔項目,應認真組織實施。每季度向市科技局書面報告項目進展情況。第十條 軟科學研究項目研究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軟科學研究項目因不可抗力無法按期完成或者繼續實施的,承擔單位應當在合同到期前 30 天內向市科技局書面申請延期、終止或者撤銷項目。市科技局同意延期的項目,應當在延期日期截止前完成;同意終止或者撤銷的項目,應當退還全部研究費用且 1 年內不得申報市軟科學研究項目;未經同意不按期完成或者終止的項目,應當退還全部研究費用且 3年內不得申報市軟科學研究項目。
      第十一條 項目結題驗收:市科技局依據《合同書》及相關要求對研究成果進行綜合評價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有:是否達到《合同書》約定的目標和要求,研究思路和技術路線是否清晰正確,研究成果的水平、作用和創新性,研究成果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以及實用性、可操作性等,并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個等次。
      第十二條 驗收基本合格的項目,項目負責人 2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市軟科學研究項目。驗收不合格的軟科學研究項目,根據合同約定終止研究任務,不再支付剩余的一半費用且 2 年內不得申請市軟科學研究項目。
      第十三條 軟科學研究成果被以下方式采用的,作為軟科學研究項目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
      (一)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采納的;
      (二)市委、市政府以批示形式得到肯定的;
      (三)人大、政協作為提案、議案采用的。
      第十四條 對評出的優秀課題項目,每年將在合肥市科技局網站上公布。
      第十五條 對所有驗收合格的軟科學研究項目,每年匯編成冊。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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