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eldset id="g0c0k"><input id="g0c0k"></input></fieldset>
    • 今天是2022年3月2日 星期三,歡迎光臨本站 

      行業動態

      蕪湖市市級特色商業街區認定辦法!特色商業街區申報條件、獎勵補貼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12/14     瀏覽次數:    
      蕪湖市市級特色商業街區認定辦法已經發布!關于蕪湖市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申報條件、獎勵補貼政策的詳細內容,小編已經梳理了,需要申報特色商業街區的鏡湖區、弋江區、鳩江區、灣沚區、繁昌區、南陵縣、無為市朋友可隨時咨詢小編:
      蕪湖市市級特色商業街區認定辦法已經發布!關于蕪湖市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申報條件、獎勵補貼政策的詳細內容,小編已經梳理了,需要申報特色商業街區的鏡湖區、弋江區、鳩江區、灣沚區、繁昌區、南陵縣、無為市朋友可隨時咨詢小編: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為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創新消費模式,促進經濟增長,進一步加強對特色商業街區建設的規范和引導,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和帶動作用的特色商業街區,根據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于在全省組織開展特色商業街區、商貿功能區、中央商務區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皖商流通字[2012]508號)文件精神,參照商務部《特色商業街評價指導規范》和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印發省級特色商業示范街區創建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皖商流通字[2013]340號)標準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特色商業街區分類
      (一)綜合性特色商業街區
      綜合性特色商業街區是指歷史悠久、區位優越、業態豐富、功能完善、品牌齊全、管理良好,處于商業中心地位,集購物、餐飲、休閑、娛樂、體驗于一體,擁有主力店及眾多品牌店,集聚效益明顯,與城市歷史文化沉淀、市民消費習慣相匹配,具有較強輻射能力和較高知名度的商業街區。
      (二)專業型特色商業街區
      專業型特色商業街區是指具有鮮明的建筑、歷史、文化或者商品經營特色,某一類商品或服務經營面積達到商業街區總經營面積50%以上,或擁有某一類專業經營店鋪達到相當規模,具有專業化、集群化、規模化、品牌化和輻射力,相關產業關聯度高,具有較強輻射能力的商業街區。
      二、市級特色商業街區認定標準
      (一)區位環境條件
      1、符合蕪湖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處于城市中心商業區、副中心商業區或自成特色街區。
      2、符合城市的道路交通條件,有利于人群的集聚和疏散。
      3、與居民區適度分離,避免或減輕對人居環境的影響。
      (二)基礎設施條件
      1、街區出入口、主要節點應設置明顯的標識和指示系統,采用國際通行的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2、街區環境整潔衛生,地面堅固、平整、防滑、清潔,合理設置垃圾箱、垃圾站并做到垃圾分類,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不應隨意安裝空調器、冷卻、廢棄處理等設施。
      3、具有達標的消防、照明、排煙、排污、排水、公廁等設施和條件,符合國家商業、衛生、安全、環保、節能等方面規定。
      4、街區內應設有消防通道,配備經消防主管部門檢驗合格的消防設施,安裝必要的視頻安防監控裝置等安全設施,應有標志明顯的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照明設施等。
      5、具有完備的公共服務設施和配套功能,配置殘疾人使用的無障礙設施。
      6、街區內座椅、綠化、雕塑、燈桿、店招等設施完好整潔,商家外立面、櫥窗、燈光、空調等應美觀亮麗,與街區整體建筑和經營風格協調一致。
      (三)建設規模條件
      1、一般情況下,街區有效長度不低于300米,街寬不低于10米。
      2、建筑面積40000平方米以上,整個街區空間富有變化。
      (四)業態分布條件
      1、特色商業街區業態結構合理,擁有以一業為主,多種業態協調發展,形成鮮明的特色。
      2、綜合型特色商業街區應有經營店鋪100個以上,并擁有一定數量的知名零售企業、知名品牌等。
      3、專業型特色商業街區應有某一類專業經營的店鋪50個以上,專業店鋪數或營業面積應達到該街區經營場所面積的50%以上。
      4、充分考慮各業態的功能屬性和動靜結合,基本做到“一招一店”。
      (五)街區管理條件
      1、街區內經營者應做到守法經營、公平競爭、文明經商、誠實守信、服務規范,自覺保護知識產權,不銷售侵權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
      2、建立街區管理機構,擁有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專職人員,建立街區管理制度,能夠綜合運用考核評比、信息發布、輿論監督、法規培訓、建立經營者信用檔案等手段規范商家經營行為,加強街區誠信建設,并協助各職能部門依法行政。
      3、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設置投訴服務站點,投訴標識明顯。
      4、組織經常、固定、整體的街區營銷推廣活動和社會性、公益性活動以及商業文化活動,舉辦活動時應避免或減輕對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減少環境和噪音污染。
      5、在街區開發建設過程中,歷史文物、文化建筑、名人故居等得到有效保護和利用,文化氣息、傳統風貌、生態環境等得到有效保護。
      6、設立治安值班室,配備專職保安隊伍,執行治安、守護、巡邏、緊急疏散和應急處置等任務。
      7、配備一定數量的保潔人員,設置環境衛生責任崗位。
      三、特色商業街區認定程序
      (一)商業街區管理機構向所在縣(區)、經開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蕪湖市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申報表》(見附件),提交申報材料(一式五份)。
      (二)所在縣(區)、經開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特色商業街區基本情況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后,報送市商務局。
      (三)市商務局會同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委、規劃局組織對各縣(區)、經開區推薦的特色商業街區進行資料審查、現場評審和認定。符合市級特色商業街區創建標準的,將通過門戶網站對外公示(公示期為7天)。
      (四)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商務局聯合各部門確認并發文命名。
      四、特色商業街區激勵機制
      (一)市商務局牽頭向省和國家推薦并申報省級和國家級特色商業街區。
      (二)經認定的市級特色商業街區可以運用多種方式、通過多種渠道展示該項命名。
      (三)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媒體優先向社會各個方面宣傳推介特色商業街區。
      五、申報材料
      (一)申請報告應對商業街區情況進行總體闡述,包括街區建設時間、資金投入情況、面積及商業結構、特色內容、知名度、客流量、業態構成、年營業額、設施配套、綜合管理以及所在縣(區)政府支持情況等方面。
      (二)對照前述市級特色商業街區認定標準,逐項進行自我評定。
      (三)提交的申請報告,應附送詳細的證明材料,包括規劃設計、管理制度、相關扶持政策、投入情況單據、業態分布圖等。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頁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