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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阜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認定補助及申報獎勵條件解析,想要申報的朋友們一定不要錯過了,詳情如下,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的,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代理申報,那么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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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認定補助獎勵
(一)阜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補助獎勵
對新認定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新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5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新認定為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1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市年度績效考核中前3名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每年按實際在孵企業每家1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器服務補貼;
對孵化器在孵企業畢業后在本市落戶的,按每家企業5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器獎勵。
(二)阜陽市眾創空間認定補助獎勵
支持眾創空間建設,對新通過國家級、省級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新通過市級備案的眾創空間,給予10萬元補助;對眾創空間在市年度績效考核中前3名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眾創空間孵化能力建設、增值服務能力提升所涉及的相關支出,包括眾創空間孵化資金補充、開展公共技術服務支出及相關服務平臺建設、信息化建設、儀器設備購置、團隊培訓、項目路演等眾創空間運營費用補助。(支持政策根據市政府每年政策調整情況進行調整。)
二、阜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認定條件
(一)阜陽市市級孵化器認定條件
申請市級綜合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機構在阜陽市境內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且報送上一年度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可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公共服務場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給在孵企業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接待室、會議室、展示室、活動室、技術檢測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務場地;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有完善的資金扶持機制,且使用案例不少于1個;
4.擁有較高管理水平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60%以上,建立創業導師服務制度,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技術咨詢專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2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不少于2家。
申請市級專業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須同時具備第七條前5項條件;
2.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3.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0%以上;
4.在孵企業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1家;
5.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1家以上。
本辦法中孵化器在孵企業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被孵化企業: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培育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2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5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申報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其畢業企業應滿足國家、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要求的條件。
(二)阜陽市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條件
申請市級備案眾創空間,應具備以下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設立宗旨為服務大眾開展創新創業活動;運營管理機構是在阜陽市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成立并實際運營1年以上。
2.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圍繞培育孵化創業團隊或小微企業為目的的孵化運行機制、定期開展創新創業培訓活動的創業輔導制度、規范的創業團隊、初創期小微企業入駐和退出機制。
3.擁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務場地(屬租賃場地的,申請備案時有效租期應不少于3年),場地面積不低于400平方米,或提供創業工位不少于20個;高校建設運營的眾創空間應在200平方米(含)以上,或提供不少于10個創業工位。同時可向創業者提供開放網絡、公共接待、項目展示、會議洽談、專業設備等公共設施服務,提供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之和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
4.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總數不低于10家,且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3家。
5.擁有較高水平的服務隊伍,須擁有2名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眾創空間專職工作人員)、2名以上創業導師(指接受眾創空間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6.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培訓等活動不少于6場次。
第十二條服務對象及時限應滿足下列要求:
1.眾創空間主要服務于大眾創新創業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企業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
2.創業團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均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
3.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創業團隊和企業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